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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处玄《至真语录》的理论学说 强 昱


来源:“全真道的环保观”学术研讨会    作者:强 昱    发布时间:2014-12-16 16:31:05    阅读次数:854


全真道在创教初期,对于自己价值理想的阐发基本是以理论创作的形式表现于社会,只有刘处玄围绕着对经典的解释,在继承王重阳的思想基础上推动着全真道的发展。虽然三教合一主张是全真道的基本态度,但疏离了传统的经典的权威,存在着减弱或降低全真道与传统道教的联系,造成自己存在地位合法性容易受到质疑的不必要麻烦。不论刘处玄的出发点是什么,他的这一努力方向,显然密切了自己与传统道教思想的联系。

 、宇宙存在论

本体论问题不是宋元以来道教理论家考虑的重点对象,这在刘处玄以及全真教的代表人物身上,表现尤为明显。说明隋唐五代时期道教哲学家对本体论问题的认识,已获得了后来道教理论家的普遍认同。把握了这一思想背景,我们将更加具体地认识到道教教义的变化。

确定自我在宇宙中的地位,是实现个体价值首要解决的问题。众多的经验事实表明,在纷繁复杂的万物背后隐藏着决定其运动变化的根本力量。而具体事物形体的大小,存在时间的短长,同样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然而自我与万千事物一样具有内在的规定性,同为具体存在者的事实,昭示了自我作为宇宙中的一员的平等地位。这种差别与同一的关系,需要在不断的认识实践过程中领会。有限的个体自我将有可能突破个体存在的局限,使个体存在价值彻底呈现于世界。刘处玄立足于价值实现这一中心,首先指出了把握价值评价的标准与决定因素,这就是永恒终极的本体之道,每一个体对此的领会程度的深浅与依存关系的疏密,决定着个体自我价值实现程度的高低。因为不会为任何外在的力量改变动摇,本体之道就成为唯一不可贬斥的大者。刘处玄认为,道之大者至少包含着如下几方面的内容。阴阳而不能包,谓之道大也。大者性也,万邪而正,能容则谓之性大也。道之大者,乃万物之母也。性之大者,乃万邪之师也。通其母,则万物得其造化也。通其师,则万邪归其正达也。造化则各成其形也,正达则各通其道也。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大者,容其小也。(问大第二十一)唯有这些因素的存在且被人类认识肯定,阐释了世界的差别与同一关系问题,指明了人类的未来发展方向。

万物的构成要素为阴阳,然则阴阳不能包容道的独立存在。由于每一个体事物都有其内在属性,从而使彼此相互区分。不论是简单还是复杂,微小还是巨大,丰满还是贫乏,“万物而正,能容则谓之性大也”就成为道之为“大者”的绝对支持。阴阳的物质载体对于任何事物而言只有多少之分,不会出现有与无的界限。偏离了自我内在属性固有要求的“万邪”,走向了自我毁灭的道路。但能够使之回归于“正”,又不在道的范围之外的因素就是“性大”。其为“万物之母”是因为经验中的万物尚未存在的时候,道已始终不变地存在于整个世界了,因没有历时的变化,以其先验的超越性成为“母”者。“师”与“母”的内容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本体之道与万物的关系,万物效法于道为“师”的意思,养育万物的存在而不求回报,就是“母”的内涵。个体事物内在价值的实现需要与“母”的无私品德相“通”,却使自己“得其造化”实现了自我,这就是“各成其形”的独特存者,使自己与异己相区分。与“师”的先行者身份同一,摆脱了盲动的困扰而安享充实的自由发展。“正达”有存在状态与本质存在完全对应的含义,由于依存于道没有发生丝毫的疏离分裂,因此能够“通其道”,自我潜能完全释放于世界,达到了自己存在可能的最大范围。

以性释道而且提出了大可容小的观点,说明道之为大不能以数量的大小加以衡量规定,成为纯粹抽象的概念。“小”可以被“容”方名为“大”,刘处玄给出了小的内涵为“通其微也”。即使是在细微的存在者那里都可以畅通无阻,因此“通”表现为始终结合的关系,消除了世界万物出现疏离的可能。“母”的精神形象得到了更加具体的揭示,平等无私的成就万物的本体之意间接地凸显。

道通其小,则不择其爱者与恩也。性通其小,则不择其爱者与教也。不择其爱者与恩,则小物皆受其道之气也。不择其爱者与教,则小物皆受其天之光也。无情之小物,得其道之气,则形生也。有情之小物,得其天之光,则性生也。经云,治大国,若烹小鲜。不拣其爱者要,不择其弱者弃也。小者之妙,非虚也。(问小第二十二)

但是道与气未加严格分别,严重影响了刘处玄思想的严密性。一方面的概念具有区分实在与潜在的含义,明晰了阴阳的存在状态问题。另一方面,物之大小以有情无情界定,并与有无联系,混淆了不同概念的指向对象。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道与性以及情构成了一个概念的链条,同阴阳与气以及形统一,有助于揭示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小者之妙,非虚也的论断,直接否定了微小的东西不存在的观念,说明道与阴阳之气永远具有实在性,然而因其为者,远离于感性表象,不易为人类把握。

虚与实这一对概念范畴介入到大与小概念之中,对形上学问题的探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刘处玄指出,“虚者道之体也。阴阳明其虚,则万物生也。至性明其虚,则恍惚生也。万物生成,则济于世也。恍惚生成,则出入于世也。物济于人,则世之乐也。道通其真,则性之乐也。世乐,则阴阳之有其数也。性乐,则虚极之无其穷也。经云,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虚者道之实也。”(问虚第二十三)说明以“虚”为“体”的道,不能以任何形质的属性规定,通过阴阳的变化揭示道的实在性,相应解释了世界的内在统一性问题。但是就认识的展开而言,人类不断追问存在着差别性的万物如何构成,结果提炼感性素材,得出了万物的存在取决于阴阳之气的凝聚,消亡则是离散的反映,而阴阳之气永恒存在的认识。变动不居的具体事物因其“恍惚”不定因此称之为“虚”,补充了“小者之妙”的内涵,具体事物的有限性相对性与世界永恒存在的无限性永恒性关系问题得到了圆满的阐释,“阴阳有其数”则承认阴阳的运动变化存在着规律性必然性,说明世界并非杂乱无章的世界。“真”为无变之谓,“乐”为和谐吸引,道为之“通”在指出了内在属性为多样化的统一的同时,真实不虚的本体之道贯通于阴阳万物运动变化的一切环节所有方面,始终保持着自身的一贯属性。“至性明其虚”连结了“生”的潜在与实在,因此可以判断“实者道也”。把同一概念内涵的不同层次与角度重新予以表述,即只有无规定性之道,为最实在者。

因为生死无变于己,刘处玄通过对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的考察,把存在于任何时空环境下但又非有形质的内在依据,理解为宇宙万物的本体。“道生在于天地之先,至今常存不朽者,谓之实也。实者性也。性生在于万物之外,至今常存不朽者,谓之实也。道明其实,则掌握阴阳,生于万物也。性明其实,则大达枢要,通于万化也。万物生,则显其道之实也。万化生,则显其性之实也。道虚而气实也,性虚而命实也。经云,虚其心,实其腹。明其实,则道性真闲也。”(问实第二十四)“生在于天地之先”准确的含义应当指没有历时性的变迁,如果认为是万物的母体,就与宇宙论观念划不清界限。刘处玄实际上无意对此予以严格的区分,其于道与性关系的分析,落实于如何确定价值评价的绝对标准,并在人生实践中转化为个体自我的精神享受。“性生在天地万物之外”表述上不够严谨,意为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与自然存在,不能改变动摇真实之性的圆满无缺,确证了至道的绝对永恒,“掌握阴阳,生于万物”突出了道为阴阳变化的依据,与万物的生化依存的观念。“大达枢要,通于万化”指出了经验表象不是认识的终极对象,只有洞察明觉了至道的内涵,人生才会纵任无碍。“显其道之实”反映于“万物生”,是体用一如思想的具体表现,同时重申了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不可分离的认识立场。“显其性之实”得益于“万化生”的生生不息的现实世界,这一对应于前面“万物生”的说明,引申出了“道虚而气实也,性虚而命实也”的结论。“虚”为隐藏不见,不能为经验感知。“实”表示只有凝聚消散而无死亡之虞,道与气之分始得以显豁。“命实”指个体生命必须是现实的存在,空洞的概念是对个体价值的粉碎。

老子“虚其心,实其腹”的著名论断,被刘处玄予了两个相互关联层次的发挥。一是以虚灵之心致道,“明”的理性觉醒就是唯一的途径。一是不能为言说的对象,而必须以自我的生命体验领会。“道性真闲”贯通了关于“乐”的满足怡悦,因此“容”的无限扩充升华了觉悟者的生命能量。但是生与化是宇宙存在的普遍现象,具体事物的新陈代谢充斥于我们的经验中。这种来与去恰恰反映了整个世界的究竟状态,否则世界将为空寂的世界。

去者,道乃常存,而无其尽也。道象无所去也,去者物,乃成形而有其尽也。气有所去也。道者,通其阴阳也。气者,通其万物也。数尽,则阴阳而散去也。形终,则万物而朽去也。阴阳散,而道常在也。万物朽,而性常存也。经云,自古及今,其名不去。物尽而气去也,阳和而气来也。(问去第二十七)

潜在与实在,永恒与短暂,由于阴阳之气的实在性,解释了具有规定性差别性的每一个体事物生死变化问题。既然宇宙永恒无限,那么“道象无所去”必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至于“物”因其“成形”存在于现实世界,无法阻挡阴阳之气的消长变化而“有其尽”,从实在回归于潜在。“气有所去”是因为受到“数”的内在规定性的限制,出现了生灭的转移。“形终”是其实在性的瓦解丧失,表明在一定的时空环境里存在着终极的限度。以“数尽”而决定着具体事物存在时间的久暂,唯有“散”而无灭的元气,因“道常在”且“性常存”的必然之“数”开始全新的创造过程。

宇宙是否存在着一个初始的端点问题,不为刘处玄关注。至少在屡次以“万物”或“万化”表达宇宙的生机方面,深化了老子“万物并作”的认识,排除了唯一的初始端点的宇宙论观念。过去未有而现在产生的事物,“并作”抑制了“数尽,则阴阳而散去”的苍凉无奈,给世人以生命无限欢欣鼓舞的企盼。这种生灭来去的变化只是世人多余的担忧,我们应当永远迎接的是“阳和而气来”的和谐饱满的世界。

来者,非其形而动也。天地待其时而交通,则二气来也。道乃天地之位也,形乃阴阳之位也。天地在其道,久位也。阴阳在其物,寄位也。久位而四时变通也,寄位而三才聚会也。变通则成造化也,聚会则成真形也。枯则物死也,柔则形生也。经云,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柔来,则通其天之清平也。(问来第二十八)

一切生起的东西不能仅以“形而动”为衡量的唯一标准,不为我们经验感知的事物所在多有,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存在。非“形而动”的潜在者孕育着未来的生命,生起的过程就出现了“久位”与“寄位”的差别。天地作为阴阳的代称必须在相互发生了作用的条件下“交通”,成就具体事物的阴阳汇聚于潜在的事物,驱使事物生起。“道为天地之位”着重指明了宇宙的结构秩序因内在的本体之道成立,“形乃阴阳之位”则直接回答了有形质的具体事物,依赖于阴阳的凝聚成为现实的个体。“久”意味着普遍的结构秩序的稳定性,“寄”一方面指阴阳作为实在者反映于生灭不定的有限事物,另一方面揭示“数”的弹性张驰,不到“数尽”该事物依然性质不会变化。于是有了“久”的“四时变通”,天地结构与秩序却如故但“造化成”的真实不虚的宇宙。虽然个体事物因“寄”的“三才聚会”存在着运动变化,而不排斥生灭的表现,“真形”没有离开我们消逝远去。

生机断灭为“枯”,结果为“物死”。在人类的感性范围,呈现出可以用数量关系指称的形质为“生”,可以收缩扩张为“柔”,存在状态为“柔”者活力永存。因为“阳和而气来”,传统观念中以阳生化阴成质说明阴阳的不同功能作用,“天之清平”由于“通”,同柔弱但充满活力的事物渗透,既造就了事物从潜在向实在的转化,又保持着自我的能动属性而不会出现枯竭。道为大又能贯通于小的东西之中,是实在者却表现为“虚”的无形质。物以阴阳为构成元素,阴阳同样不能为我们直接感知,道与物两者之间存在着如此复杂的关系,那么我们如何摆脱面临的认识困境,在逻辑关系上清晰予以解决呢?刘处玄的思考发生了一定的认识转向,认为需要主体自我必须穷本溯源,揭示道物的差别与联系。

道者通物,无物则道也。知空而不空,则常也。谓之道,则常也。道常达,则无为通也。无者,明恍惚之妙也。为者,明变通之理也。无则阴阳之外也,为则万化之明也。达无而明其有也,通为而明其无也。非滞于有相为也。经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之为,非小善,化于俗也。(问道第五十七)

有与无以及常与空两组概念的交错运用,净化了道的内涵。通达于物的道是无规定性之“物”,这是对道物依存关系的肯定。“空”进而否认了道为“物”的认识,是条件性的存在使“知”的主体自我,自觉使用不同的概念符号,把依赖于条件性存在的“空”的事物,与“不空”的无规定性之道区别开来。“不空”回过来承认了道的永恒实在性,因此以“常”予以揭示。通有道路之意,刘处玄直接以“通”来称道,并且是没有障碍产生的“常达”。其含义为“无为”,恍惚不定为无之“妙”,不是绝对不存在。“为”则是“变通之理”,此即“知”的认识结果之“明”,不能明白领会“无为”的世人,必然被表象所迷惑。

自然是与无为同质的概念,刘处玄在把无与为有所区分的同时,又把两者统一结合。“变通之理”指明了道的形上属性,“恍惚之妙”则把世界万物运动变化的复杂奇妙的现象突出,反对脱离真实的世界虚构纯粹没有内容的符号体系的努力。超越于阴阳的规定性为“无”,反证了道之为“有”不同于具体事物。经受绝对的运动变化考验的事物以其“为”,说明不具备永恒的实在性的特质,而“有相”的事物之“为”,因其不能孤立于“变通之理”以外存在,“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正包含了这双重的内容。与“滞于有相”的事物不同,“道象无所去”就是无相之大象,周遍一切而成就一切。换言之,自然无为的认识就成为刘处玄把握宇宙存在问题的核心。

刘处玄对于形上学问题的集中论述很少,这是宋元以来道教理论作品的普遍现象。然而“道之为,非小善”的论断成为其人生价值问题的基础,也显示了刘处玄对自己的认识能够“化于俗”的自信,自以为领会了宇宙人生真谛且继承了道家伟大精神传统的刘处玄,其更为复杂的论述还需要我们通过别的内容予以分析说明。

二、主体自我论

道的崇高伟大由于觉悟者的洞察而被人类揭示,离开了主体自我世界的存在将无意义。“化于俗”的“非小善”之道,当然包含着道家的思想精神能够回击世俗的偏见,引导世人实现人生的意识。对宇宙存在问题的阐释已原则上解释了个体事物何以能够产生于世界的问题,主体之自己与客体之异己的相互关系,就成为认识展开必须需要解决的对象。

觉悟者因领会了宇宙人生的真相而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超越了生死有期的限制。道家关注人类存在的事实,把思考的重点指向了人生的价值与意义,价值与意义问题与存在的事实问题被统一起来反省,贯穿了道家绵延不绝的精神追求中。由于坚信离开了主体自我现实的能动意识活动世界无意义,其存在的事实只能通过人类的精神创造被证明,主体自我之“生”的存在事实与状态以及可能达到的存在高度,刘处玄对此提出了自己的基本认识。“生者抱道则真生也。保命则福生也,养气则神生也。通微则妙生也,无妄则慧生也。应物则德生也,常善则救生也。夏至则阴生也,冬至则阳生也。交通则物生也。真生则阅也,福生则明也。神生则灵也,妙生则清也。慧生则通也,德生则夷也。救生则慈也,阴生则阳也。阳生则降也,物生则成也。经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地生万物以和气,而成则生也。以金气而杀,则死也。”(问生第九)“真生”意为生命活力永恒存在,能动创造的能力完全释放于世界,以“抱道”的与本质存在的冥合为前提条件。“保命则福生”等是对“真生”内容的具体规定,指出真正的自我包含了多方面的内容,绝不是一个达观的废物或神气活现的小人。

自然的赋予为“命”,保持着自我天赋之“命”就能够安详尘世的福泽。“养气”的精神与生理的调节,产生出“神生”的过人才智。“通微”的对深微精妙事物的领会,生起了“妙生”的心灵观照。由于认识实践都符合客观存在的要求,说明是自我拥有的智慧引导着个人摆脱人生迷惑痛苦的侵扰。而这是在与客观世界息息相通的情况下使自我内在属性具有的潜能之“德”,呈现于现实生活的环境。说明个体价值的成就必须依存于人类社会与客观世界,孤立于世界之外的个人将完全丧失了成就自我的可能。早已能够“保命”与“养气”以及“通微”与“无妄”等的个人,责任义务的具体地要求不能成为“真生”者的负担,拯救处于苦难尘世中的世人是其义不容辞的使命。主体自我之“生”与客观世界之“生”,两者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阴阳的存在状态随着条件性的变化此消彼长,自然界因此出现了四季推移的现象,唯当阴阳处于“交通”的相互吸引阶段万物萌生。刘处玄认为,“真生”之为“阅”,且其根据在于“抱道”,就是因为领会了世界的真实状态,没有丝毫的个人好恶,把宇宙万物容摄于自我心灵。“明”与“灵”等就成为现实存在的自我应有的活动表现,“命”不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具有丰富的规定性。结果刘处玄以“天地生万物以和气,而成则生也”的概括,把自然无为称之为“命”,涵盖了主客体两个领域,而且特别强调了实现自我解放是人生不可逃避选择之“命”的观念。

具体事物需要在阴阳“交通”的条件下产生,人类自然不能违背这一普遍原则。“和气”的平衡稳定结构的颠覆,就是“以金气而杀”导致“死”的存在合理性的消失瓦解。但是阴阳有迁移而无死亡,至道亘古今而无变化。那些处于生起与消亡周期性交替过程中的事物,显然需要我们揭示有规定性的具体事物消失于现实世界的“死”的究竟真相。

死者物之形也。万物至其深秋则形死,其根不死也。万形至其百年则身死,其性不死也。无情万物可以深其根也,有情万形可以养其性也。根无其水则苗死也,性无其命则身死也。根者性也,性者根也。神者性也,性者神也。五行之数尽,则其形衰死。阴阳之外,则其神无死也。经云,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死而无其死者真,常贵也。(问死第十)

死亡作为生命的部分,对于个体事物平等无二。但“死者”仅是其“形”,万物在“深秋”这一时间环节里死亡凋谢,可是“根不死”,因此春季重新复活生长。具有“万形”的深厚生命机能的事物经历“百年”出现了“身死”的结局,而其“性不死”。如果每一事物的存在依据都消失于世界,我们面对的必将是僵死空洞的宇宙。

生死交替以“和”的存在状态是否遭到了彻底为尺度,表现于每一类别或每一个体事物,存在时间的长短或生命延续的久暂,取决于金木水火土五行结构秩序建立起来的稳定性的大小。依然不在接纳的阴阳之气生命活力的幅度范围之外,说明了阴阳凝聚消散决定着事物的“命”,由于清纯驳杂的比例不同,出现差别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主体自我与异己客体被区分为“无情万物”与“有情万形”,前者可“深其根”而生生不息,后者则“养其性”而觉悟人生。但同时受到“水”与“命”条件性的制约,存在者存在的普遍性为内在的“性”,每一个体的存在依据,主体自我因具有“神”的精神意识,成为万物之灵,在宇宙中具有独特的地位。虽然“五行之数尽,则其形衰死”是普遍的不可抗拒的必然趋势,但是因为“神”如果能够处于“阴阳之外”,超越了阴阳之气的制约,就会“无死”而达到永恒存在的理想目标。因此“死而无其死者真,常贵也”。意为个体自我的形体发生了转移,而“神”始终是自我之“神”依然与阴阳之“和”依存,这就是绝对无变的“真”,拥有了这样能量的存在者方可为“常贵”,为宇宙万物景仰赞叹。“死而无其死”通过“深根固蒂”的自我潜能发掘成就,是“长生久视之道”赖以成立的基础。归根结底是主体自我以能动的生命创造“抱道”征服了死亡,把自我提升至同宇宙同一的高度。

应当注意“根者性”与“神者性”这两个命题内涵上的差别同一关系,首先构成生命的物质要素“根”与存在依据之“性”两者不可截然分别,必须同一处于同一统一体之中。主体自我为万物中的一物,不能不服从这一根本的原理。其次“神”仅属于主体自我,是人类的本质属性,“神”的本质属性使人类与自然事物相区分。由于存在者存在的同一性为普遍的抽象,而本质属性为内在属性整体中起支配地位的部分,这样在逻辑关系上,既承认了存在者存在的同一性的合理价值,又揭示了本质属性与内在属性之间的依存关系,极大地明晰了对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问题的认识。如果以为差别性否定了同一性,本质属性是对内在属性的结构秩序的挑战,则是严重的错误。

道养其万物,则不择其爱者与恩,布气而平也。平者真也。真通其万化,则不择其爱者与妙,布德而平也。气平而物齐生也,德平则人齐善也。物齐生,则皆全其造化也。人齐善,则皆全其道德也。经云,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妙明其常也。(问平第二十九)

存在者存在的同一性,是因为万物以道为自己的存在依据,反映于阴阳之气的凝聚消散,从未有任何主观好恶的选择。普遍无私就是“平”,不具有“平”的品格则是对“真”的否定,那么整个世界就丧失了稳定性,与经验现象矛盾。

因“和气”万物而生显然是共同的命运,但有情与无情则是区分主客体根本差别的唯一标准。“气平”与“和气”在内涵上并无冲突,回到人类自身,也不是觉悟者特别受到了上天的眷顾,价值的呈现仅在于是否“德平”,普遍同一地达到了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的统一。如果每一个体自我都能够自觉“真生”,无不“全其道德”而实现人生。其获得的就是自我之“真”,换言之有限个体之能为“常贵”者,就在于“常顺其道”永无人生的失落。而处于现实世界,“常顺其气,则救于物形也。人常顺其道,则如鱼在水也。物常顺其气,则如灯添油也。鱼离其水,则死也。灯尽其油,则灭也。常顺其道,则人生也。常顺其气,则物生也。人者神也,物者形也。形神俱妙,则与道合其真也。经云,常善救人,故无弃人。乐其道之常,则真喜也”(问常第三十)。死亡本来是每一个人安息的归宿,顺应于道有力地回击了自我价值因死亡造成的消沉黑暗。主体自我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体现于“神”的能动性创造性的充分释放,这种理性自觉保障了自我遵循宇宙的必然法则认识实践的展开,而且“如灯添油”把自我精神活动耗费的能力,得以补充增加。刘处玄明确指出,自我的存在事实与价值尺度就表现于“神”,而物只能为“形”。当自我“形神俱妙”的时候,有限的个体“则与道合其真也”。道教理解的人生价值与意义问题,得到了刘处玄完全肯定的继承。认为纵使现实环境不尽如人意,心灵的自觉却能够“乐其道之常”,摆脱了庸俗嘈杂的经验表象的干扰,心灵无限充实怡悦而“真喜”,沉浸于生生不息的博大生命世界无我无心。

以自我的现实存在作为价值的创造与承载主体的观念,必然要把对如何保持生理机能的充沛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这恰恰反映了道教以生命为整体的态度,文明民族普遍重视精神的方面毫不为异,却从未产生像道教这样关心对生命的究竟底蕴予以坚持揭示的决心。具有差别性的有限个体存在于世界,道教坚持认为这种普遍平等的有限性,可以通过自我的努力使之完全改变。回归于主客体的平等无私完全同一,是与至道冥合无间的要求。

天施恩而生万物者,不拣择,则谓之明其中也。人之平者,真布德而通万化者,不憎爱,则谓之明其中也。天平而万物生成,则天有其功也。人平而万化真通,则人有其行也。天若爱者与恩,则无其大功也。人若爱者施惠,则无其大行也。经云,夷道若类。明其夷道,则清福无边也。(问中第三十九)

孕育万物是天地的德行,然而没有厚薄之分,这就是中道的表现。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如果能够“真布德而通万化”,说明领会了自己与异己彼此依存的关系而且能够相互尊重,排除了敌意的憎恶和谐共处。依照形上学的基本原理加以考察,同样可以发现公正平等是决定价值实现的枢纽。人类的行为围绕这一轴心波动因此产生了善恶之别,彻底同一就不会有过与不及的欠缺,那么就能够以理性自觉表现出来的各种德行普施于社会,获得“清福无边”的无限满足。

人生的自觉在不懈的认识实践过程中成就,允许出现不足。纠正错误当然是在认识与实践的循环中趋于圆满。不能达到这一要求,说明欠缺丧失之“边”依然困扰着人生。“边者,不通其理也。见于有而不通其无也,见其无而不通其有也,谓之边见。不著于边见,则通其理也。见其有而通于无也,见其无而通于有也。通于有,则抱道而隐于洞天也。达于无,则抱道而隐于京华也。经云,为无为,事无事。不立于二边,则真无著也”(问边第四十)。与宇宙普遍本质以及自我内在属性相违背的任何行为都为“边”,根源于“不通其理”的心灵存在障碍。刘处玄曾以一系列对立依存的概念范畴,解释度的问题,在某种程度甚至可以为其认识的核心特点。无情的客观事物不存在适度与不适度的问题,其存在状态无不在其本质存在要求的范围。能“见”的是主体自我,而不“见”其全就会把普遍联系的客观事物割裂开来,个人的好恶被无端地强加于世界之上,扭曲了世界的真相,无瑕的心灵遭到的遮蔽伤害。有与无这一对普遍抽象概念范畴出现在这里,反映了刘处玄在认识上的追求,指向了宇宙的终极界限。“理”的容摄了多方面形上学内容的概念,进一步深化了度的相关规定。表现在人生态度上,“隐于洞天”虽然不失为一种人生选择,但刘处玄更加赞赏“隐于京华”的世间即出世间的“真无著”人格。

综合各方面的论述表明,“抱道则真生”是刘处玄处理主客体关系问题的核心命题。围绕这一判断考察自我与万物的差别同一关系,把主体自我的本质属性定位于理性自觉,合理地奠定了人类能够实现自我解放的理论基础。而对形神关系问题的把握,又坚持了道教传统的形神统一原则,强调“形神俱妙”就能够摆脱死亡的危胁,创造自由的人生。内丹修炼就是臻于“形神俱妙”的唯一途径,要求在认识实践都以“道合其真”为对象,高度肯定了智慧明觉在实现人生过程中的主导意义。屡次以“真”为尺度作为检验人生价值的态度,批判了人生的解脱为不可企及的来世的谬论。而且没有否定情感欲望的自然生理需要的合理存在性质,认为“情者曲,则道性无情而身似有其情也。执则道性有情,而身如无情也。曲性无于情,则无漏也。执性有于情,则有漏也。曲则贤也,执则愚也。无漏而有贤,则有道有德也。有漏而无贤,则无道无德也。有道之真,则魂魄全也。有德之明,则万化通也。经云,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无情而民自清。道无情,则真不著于世物也。”(问情第六十九)传统哲学以情表征存在状态,不单纯指人类的情感欲望,而情感欲望因为是存在状态的组成部分,当然也没有完全动摇传统观念的合理性。刘处玄已通过有情无情区分了主客体不同的事物,可见其“情者曲”的论断,一方面指情感欲望不是全部生命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则指人类意识的主观性,存在着以意却取客观事物的含义。

不存在脱离物质素材的普遍内在依据,道性无情而身似有其情在说明本质存在道性不具有的人格属性的同时,物质构成的令人迷惑,似有其情,仿佛具有情感意识的功能作用。这是从否定的角度,嘲讽割裂生命的不同机能将之绝对化的认识。由于短视与偏见产生了的顽固不化,无生无灭的道性竟然有情,被精神活动修饰过的自我,却身如无情完全的麻木不仁,成为了冷血动物。完整的自我是曲性于无情,调整约束自己情感欲望的冲动以及知性的泛滥,使之趋近于无情的纯洁,代表着这种挣扎的幅度与艰辛,达到了期待中的同一理想。相应成为了理性觉醒的化身或内丹修炼过程的概括,把杜绝有漏的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的疏离分裂,作为实现人生必须跨越的鸿沟。这样就有了有道之真,则魂魄全的肯定陈述,以等为知情意稳定结构发生错位的用意不言而喻。令我们心情振奋的是,有道之真,则魂魄全不是先验的存在,只能出现于曲性无于情实现的有道有德自我拯救结束阶段。按照全真教的基本主张,如果不包含内丹修炼居然会有这样的奇迹,只能是神话。有德之明,则万化通矣重申了心灵的安宁泰定,必然生起照亮整个世界的智慧之光的认识。道无情就是无我无心的修道者,只有这样的人处世而无染著。

中国哲学家认为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超越,意为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以及自我内在属性的要求,都已不再成为自我生命活动的负担,优游于其间没有任何的矛盾冲突。不是没有情感欲望的变化,只是所有的活动都不会破坏重新获得稳定平衡的心灵结构层次。“人在于物壳,则似鱼在网也。人出其物壳,则如真在道也。鱼在网,离水则死也。真在道,离物则生也。鱼不贪铒,则鱼常在水也。人不贪物,则人常在道也。鱼在水则活也,人在道则生也。鱼得珠光则变也,人得气冲则通也。此两者迷则死也,悟则生也。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物外则忘于机也。”(问物第七十)宇宙是一无限的物质牢笼,既是养育我们的家园,又是妨碍我们自由的陷阱。主体自我与客观世界,就如同鱼与水的关系一样,只有在“物外则忘其机也”的程度,可以“常在道”而“在道则生”。但我们不能漠视刘处玄的“悟则生”的规定,以内丹修炼为纯粹技术性的操作与实现人生无关,而且要谨记“得气冲则通”的要求。

对自我存在问题的认识是对宇宙存在问题的延伸与深化,相关的论述不仅对形上学问题有所弥补拓展,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道家的以自我存在观照世界的思想原则从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由于确定了自我存在的根本价值与未来发展方向,刘处玄对具体的社会价值问题的论述,使道家内圣外王的精神追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赋予饱满昂扬的时代激情。

三、社会价值论

社会价值问题关系到是非善恶的评价,是个体处境最为直接的反映。《至真语录》对此的讨论占据了大量的篇幅,可见这一问题在全真道的教义中所占的分量。但如果就我们当下需要集中处理的生命与生活这一主题而言,此项内容固不能说不重要,而是一个具体的价值观的表现,因此略示梗概,考察其与形上学问题以及自我存在问题的关系,不做普遍展开的充分讨论。

个体自我存在于社会,必然受到先于我们的价值规范的影响束约。善恶评价主导着社会价值规范的建立,对人性的自由追求形成了严重的扭曲。老庄道家以存在论的立场对人性异化现象予以了深刻的揭露批判,提出了本体之道为价值评价选择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认为每一个体自我只有与本体之道冥合,实现人生的自由。这一认识深刻影响了道家的后来者。刘处玄指出,“善者方圆曲直,应物而顺于人也”。利益是善的一种,损人利己也以为善,有些可利己不损人。必须是利己不损人的善摆脱每一个体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视他人为手段产生的潜在危害。“方圆曲直”就是规范尺度的具体界限,“应物而顺于人”要求使主客体双方,或自己与异己者都不出现伤害。面对宇宙与人类社会,“不害万形,则谓之慈善也。不厌万浊,则谓之应善也。不非万人,则谓之德善也”。爱人如己而泽及万物,出淤泥而不染,能够包容社会上的各种丑恶现象,但不是对罪恶的默许纵容。此“德善”为“至善者”(问善第五),是因为“至善”已抑制消泯了一切罪恶。“人之不肖”为恶,具体言之,“人不顺其天,则天不顺于人也。人若抛撒,则天教饥歉也。人不修其善福,则天不教丰熟也。人心纵于恶毒,则天意降其风雹也。人至死不戒于恶杀,则再世定生于修罗也。人造恶,则天恶报也。人无恶所害于物,则物无恶所伤于人也。经云,毒虫不蛰,猛兽不据,攫鸟不搏。弗恶真通,则明其贤也。”(问恶第六)刘处玄的天人感应思想甚浓,认为与天地并立存在于宇宙中的人类,如果违背了自然秩序,暴殄天物,自然必降灾祸于人类。“不肖”不仅包括对人类道德的践踏,而且指向了整个世界,把对所有生命的尊重爱护,理解为人性应有的内容。

刘处玄的认识突破了传统天人感应学说的范围,其中主导的因素还是理性明觉。正是这一特点,使其与形上学以及对主体自我存在问题的认识统一。称“至善者”是贤德之士,是因为“弗恶通真”,与整个世界彻底打成了一片。

大智能者,如无其通也。大慧者,如无其知也。大聪者,如无其明也。大辩者,如无其说也。应其智,则真有万通也。应其慧,则真有万解也。应其聪,则真有万明也。应其辩,则真有其万说也。智通者世通也,慧通者道通也。聪通者理明也,辩通者言清也。经云,不尚贤,使民不争。世之贤隐者,石藏其玉也。道之贤隐者,无物之真也。(问贤第七)

以德为内在规定性的思想,早已产生于老子思想中。性与理概念从德中分离净化出来,更加细致地把握了事物不同层次问题。由于任何个体的精神创造不能超出自身内在规定性的范围,“德善”其为“至善者”既指自我价值完全释放于世界,又指能动的主体自我容摄宇宙万物于心灵。因此动寂一如,体用不二。真与贤从不同角度深化了德的内涵,光明纯洁无所动摇即真,而德行明敏为贤,说明了觉悟者绝不会装腔作势,与普遍大众始终保持着心灵的共鸣。然而其“大智”与“大慧”以及“大聪”与“大辩”,却与世俗的聪明智慧根本有别。这就是超越了价值计较的不足,唯其如此才能“曲直方圆,应物而顺于人”。至于“应其智,则真有万通也”云云,不过更加具体地阐释了“至善”绝非空洞的概念,包含着丰富的思想意蕴。

最为关键的是,“慧通者道通”明确了觉悟了宇宙人生真相的智慧,主客体的鸿沟得以烟消云散。觉悟者存在于芸芸众生中,毫无神迹异行炫耀于世。此其为“隐”的表现,而其心灵与人格却是“无物之真”,任何外在的力量都无法扭曲污染。由于世人不能理解觉悟者的心灵世界与平凡的生活态度,将之视为愚钝痴呆者。但是“古之达人,要远其世之梦幻,外貌若愚也”。滚滚红尘丝毫不能吸引觉悟者,那些投机钻营的世人不嘲笑其高洁的品格倒是可怪之事。因此,“道者纯阳无为,而□居□食。返其朴,则高者就于下也,有者就于无也。明者似于暗也,言者若其讷也。经云,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外愚则内抱,其道真生也”(问愚第八)。觉悟者为庄严崇高的本体之道的见证,“纯阳”摆脱了生死有期的限制,“无为”则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同一。情感欲望无法动摇其心灵的宁静,由于“内抱”道德,必然是“其道真生”,永恒的人格魅力与不朽的精神创造光照千秋万代。指引者后人不为经验表象迷惑,“真有万通”而“真有万解”,把对世界的认识转化为自己的心灵享受。并且能够像觉悟者那样,“真有万明”与“真有其万说”,不是夸夸其谈。这也无可辩驳地说明,真正的尊贵与血统、财富、门第、知识、地位等无关。

贵者贵其德也。天施恩,不令下知,谓之贵德也。天施恩,不择爱者与,谓之贵德也。天施恩,济人不望报,谓之贵德也。人要同天,意惠窘。唯自知人要同天,意惠心,公若私。人要同天,意惠财,如弃泥。人要同天,意惠食,不记谁。经云,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贵者之德有余,惠于饥也。(问贵第十一)

德性的尊贵在于如同宇宙化生万物不求施报于己,自我如果不以整个世界存在作为参照,只能被嘈杂的经验表象淹没,而人类创造出来这样的文化不会产生出超越精神。尊道贵德的至极就是“同天”,德行贫乏“饥”的世人,因“意惠心”的觉悟者的春风化雨般关怀,得到心灵的慰藉。觉悟者“公”的精神境界表现为“若私”的个体行为,由于“德有余”依然保持着“同天”的崇高。

精神的自由不能通过外力的救济实现,必须是“自知”的理性反省,打破沉沦的迷梦。因此,“真贵其德,则外贱于身也。德如美玉,则身似顽石也。德上通其天,身下谦于海”。领会了世俗的价值评价不足以改变个人的命运,决定自我尊严的仅是内在的德性,就会自觉地以心灵的净化作为根本追求,而放弃对名利的企慕。如同美玉隐藏于顽石之中,胸罗万有而和光同尘。如果“内贱其真,则外贵其伪也”。存在状态与本质存在应有的结构秩序彻底倒错,永远丧失了实现人生的可能。“贵德则世之重,贱身则安然存”说明在人类社会,克己谦逊的态度与世无争的品格,因不具有普遍性而倍受世人肯定。如此不断激发自我生命潜能的创造性,就可以“见宝则成大器,朴散则现真形。通天则明夷妙,通海则众善归”。必然是心灵领会了宇宙的普遍本质的“见宝”,使自我成为“大器”的真正的人。独立的自我现身于世界,就是以“真形”见证“朴散”的现实世界的多样性,以“应物而顺于人”的逍遥自在“通其天”,消除对异己者的敌意而显现个体性的普遍平等。“众善归”是因为“至善”能够整合一切价值规范,其前提为“明夷妙”的洞察宇宙人生的真相,与“通天”是同一意思。“贱真则魂魄散,贵伪则味其真”(问贱第十二)指出了主体性发挥的程度越充分,自我与真理的关系愈密切。以此准则衡量现实的人生选择,“乐无为之道,则无修无证也。有为之相则有修有堕也,乐真性则无形无尽也。乐伪身则有生有死也”。中国哲学的“至善”,没有合目的性的含义。自然无为之道作为人类理性反省取得的最高认识成就,其中就包含着觉悟人生需要破除一切计较意识心理的规定。“无为之道”并不是“乐”的直接对象,其为“乐”者只因自我完全把握了存在者存在同一性的真谛,已将自我提升至了与宇宙同一的高度。对博大的生命世界的欣赏化解了一切忧戚,哪里需要“修”与“证”的人为安排。然而这只能是终极的结果,不能成为不证自明的公理。广泛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恰是“有为之相”,刘处玄指出,唯有满足于心灵能动释放的“乐真性”,可成就自我的“无形无尽”的永恒不变。有限的精力热情聚焦于始终新陈代谢的“伪身”,必然是受到“有生有死”的制约,不能获得根本的自由。乐道则无其争也,失其道之乐则忧,生于苦也”(问乐第十五)。与客观世界的矛盾冲突之“争”消解了宝贵的生命活力,违背了“无为之道”的内在要求,自我只有黯然承担“生于苦”的毫无乐趣的人生。

形体的修炼不能居于人生价值实现的核心地位,与反对修炼态度有别。“道之悟者苦己炼形,则碎石取玉也。苦志忘机,则性升于九霄也”。在现实生活中经受各种考验“苦己炼形”,不是自我折磨,目的在于“碎石取玉”,使自我本质存在升华于世界。征服一切人生困难对自我的干扰,趋于“忘机”的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的自然冥合,最终“乐道而苦尽”(问苦第十六)。“性升于九霄”可能与内丹修炼的三花聚顶五气朝元有关,如果表征心灵的自由状态,意为精神意识漫游整个世界无所牵累。即天清则显其万象也,心清则显其亘灵也”。自我心灵净化的成就达到了这样的阶段,“通其天象,则降气冲和也。通其亘灵,则与道同体也。通其渊清,则灵泉无漏也。得其冲和,则气神相结也。得其同体,则真形不朽也。得其无漏,则皓月光圆也”(问清第十七)。这一认识依然坚持了道家的传统观念,“降气冲和”为生命活力永恒处于动态平衡中,没有点滴的亏损。“与道同体”意为个体自我就是“无为之道”的现实化身,与宇宙普遍本质绝对同一。“灵泉无漏”强调能动的创造精神充满世界,但完全合乎中道。而“气神相结”肯定现实个体性的存在,不是空洞的概念符号。“真形不朽”进一步回应了前面的内容,同一自我的存在形态发生了转移,自我依然是自我而非他者。“皓月光圆”为如同满月一样光明纯洁,智慧之光普照世界之意。

心灵的失落因“不达其道之正理”生起,“无忧者”的心灵“真通其道之真慧”而怡悦。生命的负担形成于计较思虑无有定主,“无事则无忧也”。个人“多事有于忧,则神昏气浊也。无事无于忧,则神清气爽也。气浊则有思淫恶也,丧其魂魄也。气清则无虑,清善聚其铅汞也。魂魄散,而性下沉也。铅汞成,而性上升也。经云,绝学无忧。无于忧,念其道,则真有实得也”(问忧第三十二)。“道之正理”从一个侧面明晰了“德善至善”的意蕴,这是因为“真者,非外舍也”(问祸第三十六)的论断排除了人为添加于自身之上的东西,为“德善”的内容,“正理”需要在“苦己炼形”的全身心生命体验中实现“达”与“通”的“实得”。情感欲望知性等都是生命的组成部分,动摇了心灵的主宰支配作用,就会产生消极的影响,而不失心灵的主宰作用的情感欲望,则成为支持生命趋于圆满的最为直接的力量。如果不是亲历了“曲直方圆”的是非得失,“正理”就不会成为自我理性能力领会的对象。多方面的人生感悟丰富了“德善”的现实规定,直至心灵觉悟的完成“众善归”,指向并贯通了“众善”的“德善”,使自我成为了“至善者”。刘处玄对“神清气爽”以及“铅汞”的讨论,显然是把丹道修炼与心灵净化视为同一实现人生道路的两个方面进行说明,道德修养在其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以为不如此不能够证实全部真实的生命。

与这一认识态度相关联,刘处玄强调认识世界的重要性。“应于万有,而机变自然通有也。见其知音,则应于万无,而机变自然通无也”(问拙第五十二)。由知识的掌握上升为对普遍本质的观照,由此智慧之光不会为纷纭的表象遮蔽扭曲,当然以其可以服务于现实人生的价值吸引着世人。“日月之明,非自见其明也”(问非第五十九)。世人与觉悟者存在的精神境界的差距,达成了对普遍价值理想的共识,使人类社会凝聚而消除分裂的力量,向更高的水平迈进。

明于真,则妙通其道也。明于是,则妙通其天也。明道则有其功也,明天则有其行也。功者阳道也,行者阴德也。若私救于万形,谓之阳功也。若偷救于万苦,谓之阴德也。经云,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是念道而应物,则有其思也。(问非第六十)

无我无情是最伟大的同情心,“明于真”的觉悟者,自觉实现了自我,觉他则是以理性的感染力把自己的精神创造传递于社会。人类文明因此不断延续,而知识的积累实践的深化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对“真”与“是”以及“道”与“天”的领会,个体只有纳于人类群体中才能产生积极的作用,如果出现了封闭,其意义空间就会受到严重的限制。刘处玄阐发了老子“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的认识,要求每一个人“不疏其道之真,则明其久远也”(问疏第七十四),不为一时的成功沾沾自喜。保障自我“久远”地存在于世界,把“阳道”与“阴德”以及“阳功”与“阴德”通过个人的历史使感与社会责任感的落实,在积极的能动创造中毫无保留地奉献于社会。“不疏其道之真”就成为实现人生的一条绝对不可动摇的律令,检验着自我知情意的生命结构层次是否稳定平衡的尺度。

社会价值问题是人生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疏其道之真”与“德善至善”以及“与道同体”等命题的提出,一方面拓展了形上学的内容,另一方面深化了对自我存在问题的认识。刘处玄在相关的分析中,特别突出了真这一概念范畴的地位,高度肯定智慧明觉的意义,把无私奉献的无我无心当作觉悟者精神内涵的指标之一推崇赞赏,而且不脱离“真形”的生命延续追求。这一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有机统一的认识原则,虽然在逻辑关系的阐释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但道家自然主义的精神旗帜,因缘际会传递于全真道手中,成为了时代精神的体现者。

四、实践原则论

内丹学的成熟,使道教教义趋于完整。全真道诸子在内丹修炼方面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刘处玄的论述于此却不够集中具体。如果换一角度考察,原来内丹修炼的内容被刘处玄纳入到自己理论建构的整体中,成为了实现人生自由的支持发挥着作用。由于将多方面的问题围绕着心灵净化这一轴心展开分析,就可以理解刘处玄的处理方式,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

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法,成为现实生活与理想目标沟通的桥梁。拘泥于方法而忘记了目标,不能持久地实践人生而导致生命价值的基本流失。其界限与相互关系为,“通其道而达真空,则谓之法。通其释而达无生,则谓之戒。授于法者,不能尽其万愆也,不能通其万理也。授于戒者,不能尽其万善也,不能通其万慧也。道法通,则达自然,清静无为也。释戒通,则尽我人众生寿者也。经云,道法自然。道法非空而空也。”(问法第一)生活方式与价值关怀的统一是宗教的特色,“戒”为不可违背的强制性要求,道门的戒律涉及世俗的法律规范、一般的道德行为、生活禁忌等。“法”为实现道教昭示的价值理想的具体途径手段,“通其道而达真空”的规定说明,固然道教提出并逐步成熟的方法主张,可以为修炼者提供现成的走向实现人生道路的门径,但社会生活复杂,不足以穷尽宇宙万有。需要个体自我把握其精神实质,以心灵的明觉“通其万理”,积极回应人生的挑战,“通其万慧”明辨是非曲直。通达于“道”是终极的目标,“法”的领会反省则是具体的认识问题。只有二者兼备,“则达自然,清静无为也”。有限个体达到了可能达到的无限境界,就连“我人众生寿”都已“尽”,再没有任何人生的遗憾欠缺。

成就人生的“道法非空而空”意为,具体的手段是真实的存在,但不具有永恒性绝对性。因为每一个体存在着天然的差别,需要针对自我最为迫切的问题有的放矢。但这一认识不否认本体之道为绝对原则的地位,这又是以“知其有道者顺天也,知其无道者顺人也。顺其天则人之生也,顺其人则人之死也”的自觉为条件。服从宇宙的必然法则为“顺天”,唯此自我能够生于世界。“顺人”意为完全被经验表象迷惑,放纵知情意的泛滥。觉悟者因“知其慧之光,异于常人所见也”(问知第三)。不会把先行者的东西绝对化,丧失自己的能动性,因此能够通微入妙,精粗俱存。

见者非肉眼所见也。见者见其虚无也,见其慧光也。见其亘容也,见其恍惚也。见其宝珠也,见其霞彩也。见其玄微也,见其冲明也。见其魂清也,见其魄静也。经云,道之为物,唯恍唯惚。见其无物之象,外应其常善也。(问见第四)

这些被觉悟者所“见”的东西确切内容不易把握,“非肉眼所见”当然指向了心灵的领会洞察。“虚无”至“恍惚”应是对宇宙运动变化的规律性必然性以及普遍本质的证悟,而“宝珠”至“冲明”似乎指向了人生的终极价值为具有饱满丰富形象的理想人格方面,余下则指内丹修炼可以塑造纯洁的自我,说明前两者得以成立的依据。

因为能够“见其无物之象”,打破了潜在与实在的界限,宇宙的真相真正得到了揭示。“见”的主体为能动的自我,与自然事物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显者天之象,非自见其明也,天下众目见其明也”。常人同具知性能力,但仅能认识到显明昭著的具体事物,不能够像觉悟者那样,把“非自是显彰”的“道之理”反映于人类生活。为此使“天下众善,知其达也”。建立了共同认可的价值规范,把每一潜存着自我毁灭因素的个体紧密地凝聚起来。觉悟者因“众目见其明,则敬也。众善知其达,则信也”。歌颂其不朽的精神创造,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成长。“世之敬其天地,则福生也。道之信,其无为,则真生也。经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内光显,则外身而隐也”(问显第十九)。消除了盲目的自大心理,对天地的敬畏约束了自我的放纵,而对“道”的信仰信赖,趋于无为的本质存在要求,被扭曲的自我恢复了固有的状态,因“真生”开始具备了把握自己未来命运的能力。“内光显”指自我纯洁心灵能够生起智慧之光,“外身而隐”表示超越了情感欲望的困扰,即“德善”滋生于心灵。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不再是一种压迫生命自由展开的负担,出于完全的自觉而不会把自己的所作所为炫耀于世界。这是“隐者”的风范,“内慈救生,外恐其人知也”。不会把自己与世人对立,成为被别有用心者利用的对象。

道德修养问题在刘处玄关于“法”的论述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心灵净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离开了道德修养的自我,生命的整体价值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澄心息虑的丹道修炼自然不能顺利进行。因此,修道者“内真明达,外貌若愚夫也。内无挂碍,外形似混尘也。内光应物,外无所施为也。内性阅德,外达于人钦也。内灵抱道,外无所著迷也。至明泯虑,身寄于尘寰也。经云,道隐无名。(无名)者,名其大也。”(问隐第二十)以一种“无名”的姿态存在于社会,说明个体自我完全可以不受社会评价的左右,终于成就了自己“大”的绝对永恒。“内”的论述皆以心灵的净化智慧的升华为目标,“外”表现为具体的和光同尘的态度。由于自我知情意的内在结构层次与外在的功能作用完全对应,才能使智慧之光生起于世界,心灵的安宁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不计较利害是非的态度如果不奠基于理性明觉,就会变为一个麻木不仁的僵尸,以这样的人为觉悟者无疑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至明泯虚,身寄于尘寰”清楚地表明,身处世间一尘不染来自于完全达到了自然无为的要求,至于选择离开世间还是继续存在下去对觉悟者无足轻重。

精神的自觉存在着相互依存的条件,个人心灵的净化凝湛在任何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民族中,是共同承认的东西。可是能否“应物”而“无所施为”则直接检验着每一个人,达到实践的目的。否则觉悟者就会演变为纯粹的理想塑造,失去了开辟人生自由道路的现实见证的意义。刘处玄指出,觉悟者洞察了宇宙万物的内在变化枢纽,是实现人生自由的不可或缺的内容。而“机”隐藏不见,只能是自我之“智”将之确证,两者因此得以在觉悟者身上得到了统一。“机者智也。无道之人用之,用智则损于人,安其自己,谓之贼也。有道之人用智,则损其自己,安于人,谓之福也。小智则愚恶也,大智则贤善也。愚者违天也,贤者顺天也。违天则身堕也,顺天则真升也。堕者阴道浊也,升者阳道清也。经云,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自然之智明道,则无虑也。”(问机第七十一)生命是复杂的存在,如果我们对此简单化,就不有解释现实世界里大量存在的知情意分离的现象。知性作为人类共同具有内在属性,其发育成熟产生出智慧是必然的结果。但不同的个人虽有智慧,却形成了“贼”与“福”彼此对立的现象,显然由于知情意的某一方面被膨胀强化,造成了畸形的人格。必须是以“自然之智明道”,完整全面地提升净化了自我,浴火重生使过去有限的个体成为没有任何价值计较的“无虑”的新人,真实的自我“真形”将不会为外在力量扭曲。

减除人生的负担,需要立足于自我内在属性固有的结构秩序和谐发展。不能保障心灵的主宰与知觉功能,情感与意志浅薄而瓦解生命的深度。排斥或抑制情感与意志的积极价值,心灵得不到滋养难于持久存在下去。自我保存是人类的本能,生命没有真正发育完整阶段的自我,价值计较自然不可回避。可是超越这种偏执与自私心理,恰是实现人生必须应当跨越的鸿沟。“迷世则有心也,悟道则无虑也。贪争者运万虑也,清善则绝万虑也。昧则罪无边也,明则福无边也。无善则常恶也,无恶则常善也。常恶者积愆也,常善者积德也。有愆则阴苦也,有德则阳乐也。世之知利而不知害也,道乃知福而不知贪也。经云,知不知上,不知知病。绝虑而尽于物,则至道亲也。”(问虑第七十二)刘处玄并未对传统的思想认识提供多少新意,然其价值或特色在于,始终强调生命作为整体的存在,内在属性结构层次之分与其功能作用之别,只有在回归于和谐统一的状态,使生命潜能释放于世界。抑制个体自我存在的不足,首先是理性明觉的问题。当摆脱了自我知情意的紧张以及自己与异己的对立冲突的时候,“无虑”的坦然就能够牢固地占据我们的心灵。“通其道而达真空”把理想追求与现实生活结合,既有具体的人生态度方面的考虑,又把内丹修炼的呼吸调节自然纳入其中,而道德修养同时成为了“法”的规定之一。

消除心灵的焦虑、失落、空虚、沮丧、无聊等消极因素,实际是成就丰富自由充实心灵的应有之义。也许内丹修炼为刘处玄提供了翔实的经验素材,对心灵不安动荡的危害具有直接的感受。把无物不存无时不在的无为之道,同自我的发掘予以联系。至道闲则闲,运阴阳而生于物也”。虽然没有经过严格的逻辑分析,可是我们已不难把无、隐、虚、空、通、清、微与“闲”视为可以彼此诠释限定的概念链条,从容之“闲”因此获得了形上学的意义,而且与本体论的讨论联系贯通。从庸俗嘈杂的经验表象中解脱出来的自我,有可能“烹铅汞而炼其形也。阴阳变,则全其物也。铅汞成,则全其性也。全其物,则人之富也。全其性,则神之灵也。人富则欲其华也,神灵则抱其道也。欲华则有荣有枯也,抱道则无形无尽也。经云,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性乐真邪,则应其忙也”(问闲第二十五)。有限的自我由于“阴阳变”的转换,成为“全其物”的不会流逝消失的真人。“铅汞”的调剂,自我内在规定性的不同要素各得其所。真正的富有就是始终拥有自我生命,而自我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的和谐对应,使“神”的精神意识活动洞察一切。如此“抱其道”冥合于宇宙的普遍本质,成为了同宇宙万物生起本源一样的“无形无尽”者。

安宁自在之“闲”不仅是主体自我心灵净化表现出来的从容不迫,而且是隐藏于运动变化过程背后的本体之道的本来状态。“道乃闲也,二气而常忙也。性乃闲也,四假而常忙也。二气忙,则四时而分为上下也。四假忙,则昼夜而贪争往来也。二气忙,则春变温,夏变暑,秋变凉,冬变寒也。四假忙,则贪于财,恋于色,迷于酒,竞于气也。二气忙,则造化万物,乃阴阳顺其天地之德也。四假忙,则造于万业,乃众生违其天地之德也。经云,声音之相和,前后之相随。形忙悟者,真无去也。”(问忙第二十六)运动变化生起了宇宙万物,地水火风四大的暂时结合与彼此消解,又使具体事物的存在逐步丧失其合理性而归于消亡。个体自我作为宇宙万物中的一员,受到同一运动变化必然法则的限制,尤其是精神意识活动的无定形泛滥,加剧了自我消亡的进程。刘处玄对“阴阳顺其天地之德”产生“造化万物”的结果,一方面肯定了阴阳的矛盾冲突决定着万物的生灭,另一方面则力求凸显作为万物存在依据的本体之道永恒不变的价值,以为阴阳消长造就了世界的和谐有序,自我在遵循运动变化的普遍法则的过程中,摆脱了情感欲望知性的困扰,就能够顺应“天地之德”。而这恰是需要通过“烹铅汞而炼其形”的自我重塑,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激励暂时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人,努力奋起,自觉领会宇宙人生的真相,这样就能够安顿自我生命于无限宇宙,傲然独立于万物之上。

丹道修炼是晚唐五代以来道教赖以实现生命永存智慧明觉真正自我的根本方法途径,智慧明觉以“达其无为之道”为唯一检验尺度,“真无尽”(问失第三十四)的自我生命则是与此同步而生的现实展开。就个体生命的成熟发育而言,道非舍于有,而取其无也”代表了融会于整个世界的觉悟者,完全彻底的心灵纯粹。如果“舍有著于无,则不通于真无也”。任何心灵的挂碍,必将造成自我与世界的疏离,不能与万物融会贯通。因此,“真无者,万达也。慈则救于物也,达则明其理也。慈广则福遍也,理阐则道明也”问舍第三十七)。考察其具体内容,是对宇宙万物普遍的慈爱,克服了是非物我之争的矛盾。而心灵的明觉表现为“明其理”的理性觉醒,“达”的自在无碍成为了认识实践获得自由的现实能动反映。道不是以一个空洞的概念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以自我的“清通”之“德”映证着永恒宇宙。至真者,道也。通清者,德也。尽于物而达,则道归之。处其下而深,则德归之。真不著于有,则物归之”。这就无可辩驳地说明在刘处玄的理论建构中,通过有与无普遍抽象实现的对本体之道的揭示,德与真在其中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真实不虚之真不论在形上学方面还自我存在方面,都指向了本质存在的规定,这又是以“至德”的基本内容之一出现于认识实践的不同领域。由此在人生态度上必然否定自我扭曲之“伪”,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人若悟于世伪,则达其虚无而有功也。人若悟于尽我,则通其谦下而有行也”。不会被功名利禄动摇心灵的安宁,保持自己谦卑克制的态度。“真无所取,则明其中也”(问取第三十八)。普遍平等不偏不倚的中道,由于自我的“真无所取”而真正被体悟。

全真道主张在现实世界成就自我价值,这种观念不仅仅是要求个体自我“身远于尘”,如果“心有于尘,则未了也”(问著第四十一)。高洁的行为取决于心灵的纯洁无染,不在于是否离尘索居。身处尘世而心地光明,又何妨人生的自由安宁。世人误解了社会与自我的关系,盲目认为人类的价值规范都是对自我自由追求的限制,不理解离开了人类群体个体自我无法存在的道理。因此,觉悟人生表现为心灵对一切外在负担的超越,把自己与世界对立将永无解脱之时。

离者身离于欲,心忘其尘,则寂然守其志也。离者身隐于名山,真应其琴书,寂然乐通志也。守其志,则淳朴也。乐通志,则华达也。身淳朴而心华达,谓之伪形神而俱妙也。形朴散而真华达,则谓之真形神而俱妙也(问离第四十二)。

青山流泉无处不是道场,琴棋诗画何妨悟道。“形神俱妙”自然能够动静出处不改其“寂然”之“志”,打通尘世与神圣的隔绝,庄子“道也,进乎技矣”的思想认识,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在道家的后继者这里得到继承发展。以“淳朴”的形象存在于社会,既不会因知识的积累学习迷失人生自觉的方向,又能够积极升华知识的价值满足自我心灵的需求,服力于社会大众。“无达,则广博而无知其妙也。有通,则绝学而有知其妙也”(问辩第四十五)。绝不是以知识的贬斥或自我心灵的封闭为代价,换取个体“寂然”的生活环境的养成。

打通世俗与神圣的对立隔阂,特别是丹道修炼理论的成熟,开启了每一个体自我实现人生的可靠途径。相应也就瓦解了王公大人的精英人士垄断人生觉悟的可能,人格的平等就能够因此以普世的方式存在于世界。“达其道而散于朴”,实现了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的统一。“抱其道而返于朴”,由于守真不离而回归于自我。反之“散其朴,则损气而身有于拘也。返其朴,则惜气而身无于拘也”。根本不需要人为制造自己与异己,自然与自我,个体与群体等的矛盾,把自己孤立于社会生活之外。益真,则外损之”(问讷第四十六)。人为的添加都是对本真淳朴自我的伪饰,当然也会在真实世界里被剥离这种画皮。《至真语录》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对老子《道德经》的解释,其中包含了少部分对《黄帝阴符经》说明的内容。刘处玄的逻辑分析能力不能令人满意,可是敏锐地感知到了老庄道家概念范畴的价值,如“朴”的经常出现就是典型的一例。而在现实世界里提升自我的精神品格,德全其道则升也,愆迷于世则堕也”(问赞第五十三),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迷者有恶而有善也,悟者无恶而无善也。有善者无常也,无恶者有常也。有常则谓之道也”。我们可以把“身无于拘”理解为“德全其道”最为直接的表现,“升”出于是非善恶之外,就是恒常不移之“道”,这是指成为了善恶是非的仲裁者而自身无变。当然表示一个活生生的个体自我能够度量尘世的得失利害,见证人性的崇高伟大与丑陋卑微。由“朴”反映出来的自我内在属性结构层次的稳定平衡,折射出心灵的宁湛在实现人生价值中的绝对地位。无于毁,则浊念忘也”(问毁第五十四)。这种容人之量与无限开放的胸怀,正是与道同体的应有内容。追究其成长的动力之源,刘处玄再一次强调智慧明觉推动着自我生命的升华,处世无染乃是彻底超越矛盾对立的无我无心。“思而知其理之妙,忘于世也”(问思第六十一)。否定了单纯的呼吸调节可以实现人生的认识,为丹道修炼的方法准则赋予了精神自觉的核心因素。

提升有限个体自我的价值直至与宇宙同一的高度,是中国哲学家的普遍认识与共同向往。可是处理个人与自然社会的复杂关系,始终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认识实践议题。庄子在提出义与命为无所逃于天地间的天下大戒时,同时指出只有“自事其心者”,才是“德之至”的最为伟大的价值。此“德之至”就是刘处玄的“德善至善”的意思,这样我们可以从整体的要求把“命”的内涵,一方面是形神统一的生理机能和谐,直至永恒的动态平衡超越生死,另一方面与自我心性解脱的价值关怀结合加以分析。

无形之道,不应有形之身也。无形之性,不应有情之礼也。贵实者仙道,则道应其性也。贵华者人道,则形应于礼也。应其性则真也,应于礼则伪也。天之道抑高而举下也,人之道损贫而奉富也。顺其天道,则逆于人道也。顺于人道,则逆其天道也。经云,上礼为之而莫之应。道应其无为,则真通变也。(问应第六十七)

道与性同身与形“不应”的对立,是指事物从潜在向实在的转化,在获得自己个体性的现实存在时,是对无规定性的整体唯一之道的背离。“礼”的社会价值规范之所以“不应”于“无形之性”,是指无法周详普遍而合理地适应人类的精神需求。行为规范是外在的节文,随着历史文化的变化改变,不具有永恒性。“仙道”作为“贵实者”,在承认其有限价值的同时又能够超越其不足,这样“道应其性”,保持着自我之“真”,以永恒的价值理想把“顺于人道”的文化创造升华至“顺其天道”的完全自由解放。

道在刘处玄的认识中经常兼指求道者与本体之道,能够“真变通”的自我由于“无为”,从容中道而不会出现任何差错。“变者,无为真变,则如水中鉴月也。有为伪变,则似镜里观形也。知无为之变,则真性通也。见有为之变,则伪形力也。通则无情之真,忘有情之伪也。力则有情之伪,昧无情之真也。真变则性通道也,伪变则身贪利也。道通则全其性,利贪则害于身也。经云,为无为,则无不治矣。应其真变,则道无情也。”(问变第六十八)回到“德善至善”的认识,蝉蜕羽化的“形神俱妙”,就产生了与世界浑然无分而又运动变化不息,但绝不丧失自己个体性的基本规定。“鉴”与“观”一指洞察领会一指经验感受,自然是自我心灵属性不同层次的反映,而要求领会认识“知无为之变”,目的在于“真性通”的自我与世界的贯通,包含着自我内在属性结构层次以及功能作用彻底整合的含义。有限自我因此转变为绝对者,不会为意识的计较分别产生彼此的好恶取舍,“应其真变”的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意蕴更加明确。

自然无为贯穿于实践原则论述的各个方面,求真达朴则是成就自我“德善至善”的核心支持。丹道修炼与忠实履行个体自我在尘世中的责任义务,而超越其有限性如同坚实的双翼,涵盖了实现人生的多方面具体要求。理性自觉与知识积累的问题,由于存在着“道也,进乎技矣”的认识观念,有力地容摄了道教对觉悟人生问题的具体讨论。

四、理想人格论

人生的觉悟就是成就内圣外王之道,精神的自觉与建立公正合理有序的社会。外王的建立公正合理有序社会的世功业绩,庄学认为是觉悟者的“余事”,受到机遇的限制,并不构成心灵自觉的决定性要素。而精神自觉在道教建立之初就将之理解为智慧明觉与生命永存的整体,全部道教教义都是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围绕这一核心议题,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对其相互关系的说明。

道教提出的生死超越问题的认识与实践方法,如同前面分析表现出来的各方面论述那样,在刘处玄处的思想学说中依然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而在精神自觉方面,则又概括为“达者明其道空也,通者了其性空也”。认为觉悟了宇宙人生真相的觉悟者,在纷纭变化的万物中洞察了无规定性的本体之道,理解领会了自我内在属性与本体之道的同一。“浊者死则沉空也,清者生则升空也”的生命存在状态,取决于自我内在属性结构层次的和谐有序以及由此表现的功能作用的饱满旺盛。“空”的佛教概念进入到道教哲学中,一方面表示处于绝对运动变化过程中的具体事物不具有永恒的实在性,另一方面指个体自我心灵的纯粹无瑕。如果人生存在着迷惘不能“悟其空”,就必然无法突破生死周期的制约,反之“则知也”(问空第二)。因此代表心灵纯洁生理机能和谐的“清者”生命“生”而不亡,终究将“升空”与无限世界融合。反映在现实生活中,“有道之人用事,则损于己不损其他人也。若处先己而后人,则有其德也。无道之者用事,则损其他人不损于己。若处先人而后己,则无其德也。有其德者无为也,无其德者有为也。无其为,损于物,则有道也。有其为,殆于物,则无道也。经云,为道日损。外损尽于物,则道所益也。”(问损第四十七)普遍周详如实地认识客观事物就是“外损尽于物”之意,“殆于物,则无道”的判断说明,个体自我如果迷失于茫茫世界,是对生命尊严与永恒宇宙的背叛。

人生的自觉必须奠基于“用事”的过程中,“损于己而不损其他人”则是实践的原则要求之一,具体以“己而后人”为内容。这是因为主体自我正确把握了自己与异己以及个体与群体等关系,能够以“无为”的德性面对世界的是非利害得失,减除了一切人为添加于自我内在属性之上的负担。因此为“道所益”,即决定宇宙万物存在以及衡量一切价值存在的本体之道向自我敞开,而与本体之道的冥合最终成就了自我,但绝不是恩赐于己有形的财物。

益者,有益其真者,道之理也。悟道,则所学其正教,有达者益真也。迷世,则所学于邪法,无达者益身也。益真而明其道也,益身则殆于物也。明道则清善也,殆物则含争也。清善则积其德,贪争则积于业也。有其万行,则真升也。有其万业,则身堕也。经云,为学日益。所学益其道之真,则久长也。(问益第四十八)

普遍平等的本体之道被自我心灵领会,有“益”于自我的对象是“真”,这当然是指处于先验状态的内在属性的结构层次的稳定平衡。“用事”拓展了生命的潜能使之摆脱了空洞的状态,是对“道之理”的忠实践履驱使自我完全回应了人生的一切挑战而无遗憾失落。世界上不存在天生的觉悟者,因“悟道”的心灵觉醒激发了自我“学其正教”实现人生的热情,更加具体化地保障了有限个体的现实幸福。于是扭转了“殆于物”与“积于业”的可悲命运,把自我从“身堕”的生命沉沦中解放出来。

老庄道家认为“为道”与“为学”是两种人生态度的具体表现,但其价值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这不是以“为道”的自我心灵净化贬斥“为学”的知识增长积累,而是要求只有在心灵净化的条件下提升知识的价值,达到实现人生的终极目的。有限的自我就能够“明虚无则道全也,明光圆则命全也。明祥烟则神全也,明自然则德全也”(问长第四十九)。弥合自我与世界的疏离分裂,以创造性的能动活动“应其真变”而不是自我呻吟。“德全”为成就了“德善”的“至善”,这是人生唯一可能达到的最高理想。“神全”指自我精神活动容摄了整个世界,生命中再无遮蔽人生的黑暗。“命全”意味着个体生命达到了动态平衡,足以经受时间流逝的考验而己身长存。“道全”为宇宙的终极价值呈现于自我,完整彻底地履行了个人的责任义务而没有点滴的欠缺。唯有“达理明其枢机”,领会宇宙万物的内在依据与运动变化规律,真正掌握了决定其运动变化的“枢机”的主宰力量,主体自我“则真忘念也,外无贪也”(问忘第五十五)。如此“用事”克服了盲目被动的适应,而无我无心“忘念”,不会产生任何的执著。相反,世人却是“贪者贪于欲,则丧其命也。贪于财,则丧其身也。迷者,先甘而后苦也”(问贪第五十六)。挥霍宝贵的生命换取暂时而廉价的快乐,到头来只能咽下自己酿造的苦酒。

真者至神也,谓之有物也。有之外,道乃天地之先也。物之表,性乃阴阳之外也。有而明,则如石中见其玉也。物而明,则似蚌中见其珠也。有者人之形也,物者真之性也。形终则性常在也,物尽则气常存也。迷有物,则魂魄散也。悟道性,则造化成也。经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外应俗,而无于非也。(问俗第五十八)

由于能否“达理明其枢机”决定着个体在现实世界的生命品质,“真”的本体之道与自我内在属性,就成为精神指向的终极目标之“理”。然而刘处玄对“真”的形上学内涵的认识非常不明晰,需要我们认真地结合“有之外道”与“物之表性”的论断进行说明。

以“至神”规定“真”包含着双重的含义,其一指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奇妙莫测,其一指主体自我的精神意识活动能够含贯万有。当中也许还包括内丹修炼的难以言喻的生命感受,足以惊天地泣鬼神。“有物”表示不是精神意识而必须呈现为具体的事物,这一“有”能够存在于“天地之先”而“外”,非时间绵延的凝聚品,无规定性的道真实地展示于世界,这显然是指理想人格以其魅力见证了本体之道。因其为“物”则是现实的存在者,与潜在之物有别。“表”为直接之意,“性乃阴阳之外”说明本质存在与存在状态无二。由于其为“有”非虚幻者,为“明”非隐晦不彰的潜在,这样有了“玉”从“石中”的发掘,以及“蚌中见其珠”的珍宝变为现实的财富。“人之形”直接把“有”定位于现实的自我,“真之性”则强调不离于“物”而真实不虚,现实的生命以其本真状态光彩四射纯粹光明。虽然自我的形体可以凋弊,但是因“气长存”依然能够脱胎换骨延续自我的个体性。只是世人仅看到了“有物”的具体事物的价值,“迷”于表象却导致了命与身丧的结果。因此,“真在其道,则无生死也。伪在于尘,则有生死也。悟则智通,迷则不明也”(问世第六十二)。继续申发超越生死觉悟人生的不二法门,以精神的自由为根本的道理。

知识与觉悟以及意见与真理的张驰,揭示了精神自觉涉及到的多方面复杂内容。如果精神自觉的成果不能落实于现实生活,就成了多余的摆设。“通道”就是精神领会的要求,而“行道”则是建设人间乐土。

微者见其深微,则明道也。明其深虑,则通世也。通道者预通世也,通世者不通道也。明道则提通世者,通世则敬通道者。通道行道,则达也。通世忘世,则贤也。达者化世之贤也,贤者化世之愚也。(问微第六十四)

正是具体提出了“见其深微”与“明其深虑”的认识,把“枢机”的所指进一步明确,打通世俗与神圣的界限,不再是一句空话。而觉悟者承担教化众人的责任不是自己的刻意追求,完全是自我心灵应感而发的表现。就如同“天地方圆,生于万物也。不以爱者恩生也,不以憎者害灭也。太上布德,救于万灵,不以贵者爱恋也,不以贱者断绝也。天地生于万物,而气而平也。太上救于万灵,布德而平也。万物气通,则通天地之大功也”。伟大的理想人格典范太上老君以其等同于天地的德性,拯救一切济度一切。“圣人若私,至功至行也”。不因为功德普施瓦解动摇其个体性,因此“真明其方寸,则命光圆也”(问方第六十五)。何尝出现生命衰竭的现象,始终圆满完整。

精神的解脱就是“真明其方寸”,这是无我无情的伟大胸怀引导自我达到“命光圆”的完整自我。“无情则命住也,无物则性通也。命通性,则如水见土也。性通命,则如土见水也。常善通,则真火降也。九转成,则形不朽也。经云,见小曰明。圆光显,则应也。”(问圆第六十六)由于自我生命的塑造包含了道德修养的因素,克服人性堕落造成的渺小卑微,成就伟大的人格还需要保障自我生命能量的充沛,“真火降”与“九转成”就是内丹修炼要求达到的目标。“火”在精气神的转化过程中,为生命升华的动力,代表心灵的能动容摄作用,“明”则是通微照妙的现实表现。于是个体经过了火的锤炼使内在的生命活力之“精”转化为不朽之“金”,生命的永存就是动态平衡创造的宇宙奇迹。既然自我已等同于宇宙,“道无所不包也,天无所不盖也,地无所不载也,王无所不容也。道包则大也,天盖则大也,地载则大也,王容则大也”(问远第七十五)。自我就成为了宇宙中的“王”者,又哪里一定是身居庙堂之上的帝王。觉悟者自然“明道则真能行也”(问近第七十六),如何可以口说言辩规范限制。

太上所行,天之道也。天地不言而暗施其恩,生于万物也。太上不言而暗施其德,行于万善也。天地不言而恩,善应也。太上不言而教,善通也。万物成则民富也,万化明则真通也。民富则国太平也,真通则乐无事也。民富则各士民工商也,真通则阐太上无为也。经云,行不言之教。道无所行,德无所往也。(问行第七十七)

主客体之间的冥合最终证实成就自我具有丰富深刻的内容,但觉悟者并不能因此取代客观的本体之道,其“所行”者依然是“天之道”。人民的安宁满足社会的和谐稳定,依赖每一社会成员遵循觉悟者的召唤,使“万物成”达到服务于现实人生的需要目标。不是道德修养就能够创造“民富则国太平”与“乐无事”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这一要求更加具体化了觉悟者使天下人无不各得其所的不朽情怀。

道家的内圣外王是一个崇高的理想追求,很难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映证。但从古至今只有霸道而无王道的事实,使道家历来坚持这一伟大的精神旗帜揭露批判现实生活的黑暗,而不是以仅仅作一个顺民为满足。虽然现实世界广泛存在着丑恶现象,终究不能妨碍个体自我成为独立的人,纵横天地四海之间。“三界道显,无拘也。飘然四海,真隐无侣也。道无拘则阴阳外也,真无侣则碧霄中也。道体非空非色也,真光不亏不盈也。达无则出于万物之壳也,通为则阐其万慧之明也。天大恩若无恩也,积大德若无德,谓之明其天之道也。经云,夫唯不居,是以不去。唯乐道而应机,则哀众也。”(问唯第七十九)绝不是因自我心灵的自觉漠视尘世的罪恶,而是以“乐道而应机”的适时选择,努力将终极的人生理想落实反映于苦难的尘世,对广大人民的不幸遭遇充满了同情,且能够以自己的能动创造改善生存的环境。刘处玄在相关的讨论中经常出现内容的重复,“非空非色”与“不亏不盈”等论述,依然是说明觉悟者动寂一体永恒圆满。

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大宗教中的神迹,没有出现在刘处玄的文字中,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高度关注现实的人生而不丧失高远的理想追求,则贯穿于刘处玄理论建构的各个环节。但考察其精神气质,是把个人的道德修养、积极履行尘世的责任义务、成就完整自我生命的丹道修炼与精神自觉结合,作为实现人生必须完成的使命而予以说明。现实的世俗生活绝非限制人生自由的障碍,然而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离不开心灵的觉醒,则又是以奠基于内丹修炼基础上的智慧明觉最终完成。没有把丹道修炼的具体程序作为自己主要的把握对象,显然是认为置之于心灵的净化条件下,丹道修炼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虚白道人韩士倩广彦在为《至真语录》所撰序文中,指出刘处玄“笺注诸经,祖述三圣。以文章疏放,以翰墨嬉游。著编籍,演教法。遵释氏重轻之戒,造玄皇众妙之门,服宣父五常之行。缉田宅,发梨枣,申申如也”。意欲在坚持道家的精神旗帜下,打通三界的界限而引导世人回归于心灵净化的核心。因此韩士倩高度称赞刘处玄的劳绩和理论贡献,“根天地之化,迹阴阳之用。示死生之说,明祸福之报。谈真空之相,惩贪嗔之欲。以至苦乐之由,情伪之作,清浊之源,高下之本。若此者甚众,无不究竟。皆引用黄老奥义,断之天下之事,毕矣。可使众生,判疑归正,涣然冰释。为凿大昏之墉,辟灵照之户,一躯解脱矣。于是得超苦海,登觉岸。除三有五浊之秽,证三昧一空之因。去十二类旧染之污,受三千界更生之乐信。出自真语,启迪导化,法缘所致也”。完全达到了究竟境界,而这是归心于先圣自觉“引用黄老奥义”加以证悟的结果,大大有别于全真道的早期开创者的学风。

(发表于20061月香港青松观全真道研究中心在中山大学主办的“全真道的环保观”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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