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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的个体化历程初探 尹志华


来源:(《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1期)     作者:尹志华    发布时间:2014-12-18 19:34:42    阅读次数:966


尹志华

个人是宗教信仰的主体,但信仰宗教并非从来就是个人的事情。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宗教信仰主要表现为一种群体抉择,一种社会倾向,个人的意志并不是重要的因素。只是到了近代以后,随着社会的世俗化,特别是政教的分离,宗教信仰的主动权才逐渐转移到个人手中。今天,虽然也还存在着政教合一的国家,但宗教信仰的个体化趋势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社会潮流,在全世界范围内蔓延开来。本文拟通过对宗教信仰从群体性向个体化转变的历程的考察,揭示宗教信仰个体化在宗教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

宗教虽然不是在人类社会最初阶段便产生的,但是,当生产力和人类智力发展到一定高度而产生宗教之后,宗教就成为原始先民们唯一可能的文化形态。整个氏族、部落的人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宗教文化的社会中,他们的一切生活都包容在原始宗教的器物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环境文化之中,并以原始宗教的思维方式来解释自然和社会的一切现象,使得先民们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军事活动和文化活动都受制于这种思维方式的支配。这样,原始时代的氏族和部落社会是一个整体性的宗教社会,整个氏族和部落就是一个宗教实体,人人都是这一宗教实体的成员。每一个新的社会成员诞生后,他只能受到原始的宗教文化的熏陶,他不需要作出抉择,理所当然地就是一个原始宗教的信徒。因此,在原始社会,宗教信仰完全表现为一种群体现象,个人不可能形成独立的宗教意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了古代文明社会,原始宗教也发展成为古典神学宗教。但这时宗教文化已不再是人类的整体文化,哲学、科学和艺术都先后地从宗教中逐渐分离出来。这样,原来作为整体性的原始宗教社会发生了分化,一个自我独立的世俗社会开始形成。因而,人们对宗教的态度再也不是铁板一块,怀疑甚至否定宗教的思潮开始泛起。中国的先秦诸子和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对宗教进行了不少理性的探索。宗教本身再也不是不证自明的真理,信仰宗教也不再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传统的惯性有着巨大的力量,整个社会仍然沉浸在浓厚的宗教气氛中。而且,统治阶级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往往将政权与神权结合起来,利用宗教来麻痹、削弱劳动群众的斗争意识。古代东方和中世纪的欧洲,许多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中都有强制信仰的宗教。尽管如此,宗教信仰的个体化趋势已经开始萌芽。各种宗教异端的兴起就是明证。所谓宗教异端,就是与正统宗教持不同见解的宗教派别。从中西方历史上来看,我们认为宗教异端虽然大部分表现为群体性的行为,但它在本质上却是宗教信仰个体化趋势的反映。宗教异端的民间性决定了它在传播中只能走以教义取胜的道路,因而被它吸引过来的信徒完全是为它的教义所打动,而不是其他因素所致。一个人决定信仰异端宗教是要冒政治和生命风险的,因此其对异端宗教的信仰纯粹是自觉选择的结果,是个人意志使然。

事实上,三大世界宗教在诞生之初也是与当时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相对立的。它最初的传教,不是依靠政治力量,而是以出色的教义来吸引信徒。人们信仰它,具有明显的自觉性和自我选择性,因而也可看作是宗教信仰个体化的一种表现。然而,当三大世界宗教为统治者所承认并以之来为自己的统治服务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基督教在被罗马皇帝定为国教后,势力大大地膨胀起来,到了中世纪,教会的权力甚至超过了世俗君主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宗教信仰是毫无自由可言的,根本没有自我选择的余地。异端裁判所的残暴是骇人听闻的。伊斯兰教则凭借阿拉伯帝国的“圣战”而传播世界各地。佛教也曾在一些国家被定为国教,成为强制信仰的宗教。

在古代社会,宗教信仰的个体化趋势之所以非常微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文化教育的不发达。例如在中国,百分之九十的农民是文盲,除了极少数的颖悟者(禅宗六祖慧能是其代表)之外,大部分人对各种宗教的教义知之甚少,他们实际上谈不上真正信仰某种宗教,而只是奉行“进庙就烧香,见神就磕头”的原则,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这显然是传统影响和从众心理使然。相比之下,士大夫阶层中的人则对宗教教义有较深的了解,他们信仰某种宗教带有较多的自觉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他们信仰某种宗教是自我选择的结果。之所以只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选择自由是非常有限的。除了传统的影响和政治的压力之外,还有因地域限制而带来的文化隔膜。东方人难以了解到基督教,西方人也基本上不知道佛教和道教,他们在信仰上没有多少可供选择的余地。总之,在中世纪,宗教信仰虽已呈现出个体化趋势,但还不明显。

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揭开了世界近代史的序幕。以路德和加尔文为首的宗教改革家主张结束封建主义的神权统治,以便适应资木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他们在宗教信仰问题上强调“因信称义”,要求信徒抛开罗马教皇,服从内在于自己心中的上帝的启示。这为宗教信仰的个体化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紧接着的欧洲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兴起,通过资产阶级的革命,确立了以资产阶级共和体制的世俗政权为主体的社会制度,结束了以神道、神性和神权为主体的封建社会,开始确立了以人道、人性和人权为主体的社会思想意识形态。特别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是在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于1787年在宪法第一条的修正案中规定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为宗教信仰自由开创了律法性的先河。这不仅致使西方国家先后效仿,而且还影响到包括伊斯兰世界在内的东方国家。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原则在世界上的通行,为宗教信仰的个体化开创了崭新的局面。

但同时不能不指出的是,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兴起,西方列强开始了对广大亚、非、拉封建国家的殖民统治。伴随着武装侵略的是文化的侵略殖民者每到一处总是判定当地居民原有的宗教信仰低级、落后,因而要向他们强制输入基督教。这不能不说是对宗教信仰个体化趋势的一种反动。

本世纪以来,由于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宗教对世界的解释,不再相信神创世界的说法。宗教的影响总的来看呈现出衰退的迹象。商品经济的发展更是撕破了一切神圣的帷幕,社会已经完全世俗化,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关注现世幸福的获得。适应这一时代潮流,宗教本身也在向世俗化方向发展,其特征一是“人间化’,二是“民间化”。所谓“人间化”,即把“神性”和“神道”融合于“人性”和“人道”之中,把追求人国幸福和来世幸福同追求现世幸福统一起来。所谓“民间化”即宗教与政权相脱离,不再谋求宗教专制,而是提倡宗教宽容,让各种宗教在民间自由竞争,运用各宗教自身社会功能的力量来吸引人们。上述种种变化使人们在宗教信仰问题上摆脱了外在的压力,信仰宗教真正变成了自觉的行为。因此,宗教信仰完全变成了个人的私事。个人有充分的自由决定信仰哪种宗教,或者决定不信仰任何宗教。当然,传统的力量和家庭的影响也还起着一定的作用,但已不是决定性的因素。由于信息事业的高度发达,全球性的文化交流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在迅速地进行着。人们完全有条件对世界上各种宗教进行比较,从中选择自己认为优胜的宗教,作为自己的信仰对象。因而,在西方和东方世界均已呈现出信仰的多元化趋势。这种信仰的多元化表明人们不再依据文化传统而决定自己的信仰,也不受从众心理所驱使,而是真正根据自己对某一宗教的认识,自主地作出抉择。

形形色色的新兴宗教的出现也是宗教信仰个体化趋势的一个重要表现。新兴宗教是对传统宗教的革新,是当代社会的产物。它们大都是迎合人们的自我需要而创立的民间宗教,因而对人们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当某些人对传统的宗教感到失望,而又迫切需要寻找一种信仰支柱时,就有可能选择某种新兴宗教。这里完全是自我意志使然,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还要顶着社会的压力。当然,新兴宗教中有一部分属于邪教,但不论如何,它确实反映了当代宗教信仰的个体化趋势。

宗教信仰的个体化趋势对当代宗教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使宗教进一步跟政权相脱离。在人们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信仰的时代,任何宗教还妄图凭借政治势力来保住其阵地,注定是长久不了的。其次,它促使了宗教教义的变迁。在古典神学宗教中,“神性”和“神道”是第一位的和至上的,而“人性”和“人道”则是被抑制甚至完全被排斥在外的,人的个性因素则更不在考虑之中。宗教信仰的个体化要求充分考虑人们的个人因素、个性心理,教义要贴近人们的生活,能够为个人行为提供指南。再次,它促使宗教实体作出相应的变化。古代和中世纪的宗教实体一是作为人神交通的中介,二是作为向人们施加各种影响的政治集团。宗教信仰的个体化趋势要求人与神直接沟通,个人直面上帝。人们已不再需要神职人员作为中介。另外,宗教信仰自由原则使宗教机构再也不能强制人们信仰某种宗教。那么,宗教实体应如何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呢?明智的作法是变成社会服务团体。事实已经证明:宗教实体社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是同宗教实体发展的潜能和力量成正比的。宗教实体服务社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兴办各种类型的慈善事业、医疗事业、教育事业和社会咨询事业。只有当宗教实体为社会作出了具体的贡献之后,人们才能体验到宗教实体良好的社会效应,从而取信于民而获得发展。这是宗教信仰自由时代宗教获得自身发展的重要特征。

(《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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