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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闵文轩    发布时间:2016-04-03 07:47:19    阅读次数:975


 “十二五”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指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促进民族医药服务多元化发展

  优化民族医药发展环境。将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纳入《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多项国家重要战略规划。藏、蒙古、维吾尔共5种民族医药列入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现了零的突破。目前,共有藏、蒙古、维吾尔、傣、朝鲜、壮、哈萨克等7种民族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2万余人取得民族医医师资格。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两届“国医大师”评选中,专门预留民族医药人员名额,2名藏医药专家、2名蒙医药专家和1名维医药专家被授予“国医大师”荣誉称号。与西藏、新疆等地签订了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援建协议,积极开展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借力东盟、湄公河次区域、博鳌亚洲论坛、一带一路等平台,促进民族医药国际交流合作。

  改善民族医药基础条件。近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20.8亿元支持民族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改善民族医医院基础条件。2011年实施的市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覆盖了全国所有地市级和县级民族医医院,共投入经费6.64亿元。2012年投入4800万元支持6所省级民族医医院加强特色医疗服务能力建设。2015年投入2.06亿元支持西藏及四省藏区81所藏医医院和22所全国重点民族医医院提升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拓展民族医药服务领域,加强民族医药特色内涵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国共确定17所民族医院为三级民族医医院;共确定69个民族医重点专科,较“十一五”增长了43.8%,依托重点专科在总结临床经验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41个民族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确定12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二批重点民族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目前,全国民族医医院有251所,比2010年增加了26.77%;床位达2.26万张,比2010年增长了91.7%;年总诊疗人次为792.6万,比2010年增长了43.1%;出院人次48.6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100%。

  开展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2013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包括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民族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尚未设置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的民族县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科室建设,以及基层医疗机构民族医诊疗区服务能力建设),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建议中医诊疗设备,推广适宜技术,基层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改善。

  扎实推进民族医药人才培养

  推进民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2014年启动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遴选了9家民族医医院作为民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5年举办了包括民族医在内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班。

  加强高层次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在第五批全国老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为32名民族医药专家选配了64名继承人,共有32名继承人申请了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7名继承人申请博士学位。为5名民族医药“国医大师”和45名民族医药专家建立了“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为藏、蒙古、回、壮族4个民族医药学术流派建立了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开展基层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培训。2013年培训了1500名藏、蒙古、维吾尔、傣、壮、朝鲜等民族医药乡村医生,培养了518名县级民族医临床技术骨干。2015年为52个基层民族医药专家建立了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了一批基层民族医药临床技术骨干。

  推进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开展国家级民族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近300项,分别为藏药和维药各建立了一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

  加强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已设立21个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包含藏、蒙古、维吾尔、傣等民族医药学科。在2015年启动实施的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中,分别开展了蒙医学、藏医学和维医学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着力提升民族医药卫生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民族医药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十二五”期间,免费培养530名民族医药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涵盖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医药学的专业。

  促进民族医药科技进步

  将民族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战略规划纲要。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中纳入民族医药内容;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中体现了对民族医药产业的支持。

  组织实施民族医药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专项“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支持建立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基础数据库,整理出版150部民族医药文献,编制《全国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总目》,筛选推广140项民族医药事宜技术。通过2013年至2015年公共卫生专项“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服务能力建设”,支持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等民族医医院推广应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技术方法和经验。通过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支持民族地区中药(民族药)资源的调查。通过重大新药创制支持“民族药产品的研发与技术提升”,支持藏药、回药、苗药等民族药新药研发。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支持“贵州苗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藏药传统经典成方制剂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等课题。

  打造民族医药科研平台。将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纳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建设5个民族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协助科技部条件平台中心开展“藏医药产业技术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深化民族医药标准化工作

  将民族医药标准化工作纳入《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作为重点任务予以推进。

  加大经费投入,“十二五”期间,累计支持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民族医药机构1000多万元,用于常见病诊疗指南的研究制定与临床应用评估,以及民族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训。加强民族医药标准制订和修订,完成维医常见病诊疗指南和疗效评价标准、蒙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的制定,积极开展藏医、蒙医常见病诊疗指南研究制定发布,启动朝医常见病诊疗指南研制工作,支持傣医、壮医、哈萨克医、苗医、瑶医开展标准化研究。加强民族医药标准化基础条件建设,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青海省藏医院、新疆维吾尔医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作为第一批民族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先期建设。全国民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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