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宗教局长会议3月25日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对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省宗教局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省宗教局、各市州宗教局、各县(市、区)民宗局约200人参会。
会议通报表彰了全省宗教局系统信息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长春市、延边州等7个单位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兴边富民、宗教事务管理等不同角度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着眼维护和谐稳定,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一是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宗教问题,统领和推进宗教工作,做到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
二是推进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三是做好宗教正面引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协助和引导宗教界开展以“扶贫济困、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宗教界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希望之光”助盲活动,传播现代公益慈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