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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来源:山西省宗教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9 12:15:56    阅读次数:1101


阳泉市民宗局高度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工作“6+1”即安全、和谐、管理、调研、机制、服务工作思路,把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放在首位,确保了宗教领域大局稳定。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2015年健全完善了由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定期研判形势,通报情报信息,加强工作协调,合力齐抓共管。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工作领导组,按照业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县(区)、乡(镇)和农村(社区)“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发挥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作用。建立了与周边相邻市、县民族宗教部门联动机制,与石家庄市、晋中市、太原市、忻州市民族宗教部门签订了共同协议,定期交流工作经验,互通情报信息,合力整治非法跨界传教活动。每年年初,市民宗局与各县(区)民宗局就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在重要节日期间,对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举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现场会,邀请消防部门人员现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消防演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利用板报、标语和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际,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高度重视大型宗教活动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严格审批程序,指导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疏散示意图;在宗教活动场所配备专、兼职电工人员,有效防范火灾事故。鼓励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安装监控设备,目前,全市32个宗教活动场所已经有17个安装了监控设备,下一步,争取将安装监设备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全市“天眼工程”范围。
       
三是实行安全检查常态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协调公安、消防、食药、文物等有关部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存档,明确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配合阳泉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引导信教群众和游客文明敬香、文明烧香。坚持依法管理,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和拒不整改的宗教活动场所,市、县(区)两级宗教部门将责令宗教活动场所撤换其主要负责人或建议宗教团体取消其教职人资格。
       
四是科学分析安全形势,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分级监管。

明确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民宗局局长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明确。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根据安全等级将全市32个宗教活动场所分为ABC三类,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其中A类场所16个,B类场所15个,C类场所1个。

对A类场所由各县(区)民宗局加强工作指导,对B类场所由各县(区)民宗局每季度定期检查,指导做好工作,对C类场所由市、县(区)两级宗教部门加强监管,每月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场所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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