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建筑外墙装饰、保温材料火灾防控工作,出台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严格安全工作“属地属事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宗教事务属地管理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完善场所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督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工作。
二是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督查工作。
配合做好城中村改造涉及尖草坪区大东流聚会点的拆迁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协调处理了晋源区兰若寺相关问题。
三是严格管理大型宗教活动。
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较大宗教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及时掌握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规模。对活动进行政策把关指导和现场工作,确保了3月18日晋源区洞儿沟天主堂瞻礼节及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各项活动的安全有序。
四是开展全市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联合市食药监局、黄河新闻网等深入迎泽区鸿宾楼、伊清园、清真寺旁牛羊肉店和旧城街清真饭店、牛羊肉店、小店区、万柏林区等重点区域,就清真不清、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处理了4起清真食品问题。
五是开展全市爱国宗教团体情况调研。
先后深入市县两级宗教团体(包括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宗教团体),就团体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六是做好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工作。
2016年市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县(市、区)正在汇总上报相关材料。
七是开展慰问联系活动。
先后对各宗教团体、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民族工作试点社区及局退休老干部开展了慰问活动。
八是规范行政事项流程。
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流程图,梳理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推进“六权治本”工作方案。
九是开展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
制订了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计划,对教职人员进行了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
在市基督教两会举办的义工培训班上,对基督教教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的宣讲教育。
山西省宗教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开展以“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主题的“冬季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