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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宗教局推动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 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来源:辽宁省宗教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5 12:19:32 阅读次数: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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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铁岭市宗教局推动宗教界公益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市宗教界累计捐助善款物资近200万元,有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主要做法:
一是以制度形式巩固深化“慈善周”活动成果。
制定出台关于宗教慈善周活动的管理意见,固化每年9月份在宗教界开展慈善周活动的制度形式。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善款物资台账、健全善款物资使用公示制度、出台善款物资使用规定,把善款物资使用情况纳入宗教团体财务审计与宗教团体述职,主动接受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监督。
二是以建立救助功德会等形式逐步规范慈善活动。
支持鼓励开原龙泉寺成立慈善救助功德会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探索以社会组织形式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途径与方式。自2015年2月慈善救助功德会成立以来,已累计募捐36万余元,衣物1400余件,收到社会各界赠予锦旗4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是以需求导向引导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宗教界公益慈善座谈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分析需求,凝聚力量,初步形成了“党政所需、宗教界所能、群众所盼”的铁岭宗教慈善事业发展思路。结合当前全市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存在严重经济困难,无法开展正常春耕生产的实际需求,市宗教局会同市佛协发出倡议,号召举全市佛教界之力积极筹措资金物资,目前首批善款物资已经送到了亟需帮助的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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