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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思想与传统文化


来源:赵向东编《中国智慧透析: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意义及未来展望》    作者:周立升    发布时间:2014-12-16 07:54:04    阅读次数:1124


中国传统文化,从总体看是以儒道互补为建构而兼综他家的统一文化体。其中,道家思想特别是早期道家,绝非仅仅作为儒家的对立物而存在,亦非仅以道家之长去补儒家之短,而是作为—种深厚的形上之根、一种方法论;规范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构与功能,制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和变化。

汉元光以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儒家思想逐渐获致了“独尊”地位。这种局面的形成,决非偶然。一方面,统治者对儒家的张扬与“法典化”,起了一种导引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宗法制的农业社会,在经历了周秦之际的转型过程后,以小农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和以宗法伦理为本位的道德原则,不仅没有受到破坏,反而得到了封建制的强化,而儒家正是最能适应这种历史发展趋势的文化形态。汉魏以后,儒学虽然几经变化,但礼教德治的精神却始终未变。因此,以孔子为鼻祖的儒家,一直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正宗。

然而,礼教德治的“人道”原则,只不过是一个民族的社会政治伦理的规范形态,就其内容审视,儒家也在不断地吸纳别家思想,以充实、丰富和完善自身的体系。汉代的一些儒者肢解了墨、法、阴阳、名等家,然后又把他们整合于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成为汉代儒家。玄学的彰显,并非歧出,乃是以儒释道、以道诠儒,从而形成了援道入儒的新经学或新道家。佛学的生发,亦有其根由,并在传统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宋明新儒学则是儒、释、道合流的产物。总之,以老子为开山的道家,由于其思想的深邃和独立性,并未被儒家所肢解和灭裂。只要我们不是浮在表层而是深入其内里加以审视和观照就会发现,正是道家思想才为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深沉的、思辨的内在活力。亦会发现,道家和儒家在精神上并非全然对立,而是有着某种相互沟通、相济相成的质素存在着,以是为儒道互补提供了前提,从而设立起“外儒内道”的理论架构。

孕育于宗法农业社会基础之上的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文化。西方的古代文化以“日神”和“酒神”的两极冲突,作为追寻的终极目标。而中国的古代文化则注重两极互补和系统的有序,以整体的和谐与稳定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所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即是最好的概括。这种观念,无论在先秦的儒家或道家都表露的异常突出。儒家以天、地、人为“三极”;道家则以道、天、地、人为“四大”。论者或曰:儒家效圣人,道家法自然;儒家重人际,道家尚天道;儒家主有为,道家倡无为;儒家明心性,道家复道体。二者何以沟通、何以相成?我们认为,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面即它们之间差异的一面,而没有看到二者统一的一面。儒家的“天人合一”,偏重于用伦理道德去规范一切,带有泛道德主义的倾向。它要人尽心人事,乐天知命,步入所谓“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是为由人及物,即“推己及人以及物”。道家的“‘天人”,把复归“自然”作为最终极的要义,带有玄思的品格和自适的情趣,然而其关注的重心仍落脚于形而下的社会人事,是为由天及人,即“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无论儒家或道家,都致力于论证天、地、人、物息息相关,它们组成为有机整体,形成为以相互依存为特征的网络系统,任何人为的割裂系统或破坏整体的和谐,都会导致天地失衡、社会混乱并危及自身的安全。他们并不否认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但始终认为思想的状态应是矛盾的消解与谐调,最终求得系统的有序与整体的和谐与统一。这种寻求整体和谐与稳定的观念,成为贯串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条根本原则。对此,道家的贡献不亚于甚至超过儒家。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之核心的中国哲学,从来就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而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化的活的灵魂。每一民族都有其表现于共同文化体之中的共同心理素质。而这种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形成与发展总是经受着哲学思想的催化与薰陶。不尚浮华,致力于经世致用,开物成务以化成天下,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特征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倾向。无论是儒家或道家,其立脚点都是为兴邦治国、化民成俗服务的。所谓百家殊方,皆务为治也。人们多以为,道家是出世的,有逃避现实之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老子关心现实,并不亚于孔子。老子主张治人犹若事天,他的重“无为”,是为了更好地去为,“无为而无不为”。孔子主张“德治”、“礼教”,他的重有为,是为了实现圣王之治,“恭己正南面而已”。二者殊途而同归。因此,无论儒家的“内圣外王”、“博施济众”也好,还是道家的“自化、自正”、“安居、乐俗”也好,都是要求人们将身心的修养外化为治国正俗的事功。足见,儒家和道家在处理和驾驭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时,都在承认外部世界之现实存在的前提下,去追求各自的有意义的对象世界。然而,他们对现实的态度则又是仁智互见。儒家对现实采取肯定性对待,它从维护现存秩序出发,为统治者精心设计出一套由小及大、由近及远的“修齐治平”的方案,为巩固政教体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当然,儒家在对现实的肯定性理解上,有时也表现出一定的“保留”,而这“保留”之成分不过是由于现实尚不符合他们所描绘的“王道”、“仁政”的蓝图而已。道家则不同,它对现实采取否定性对待的态度,它揭露一切不合理现象,鞭挞社会的各种积弊,批判下“礼乐”文化的异化,使僵化的社会礼教和伦常规范不时出现动摇和变化,力图使名教复归于自然。但是,道家特别是老子的否定观并不是单纯的否定、任意的否定,而是在否定中有所肯定,即通过否定肯定的东西达到肯定的目的。他否定现存的不合理现象,是为了肯定更为美好的合乎道的东西。历史地考察儒、道思潮的起伏,可以窥见肯定性对待与否定性对待的辩证统一。正是这种辩证统一,使中国传统文化成为既注重“实践”又包含着“理解”的二元渗透的超稳建构,在这里,儒道之间的相济、互补,表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心是人生境界,因此伦理本位是它的特征之一。儒家尊德性,提出“为仁由己”来成就君子的品格,强调自省、自反,不为利诱,不为境迁,“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并由“成己”进而“成物”,以适应社会乃至天地的需要。道家尚自然:,主张“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事”,“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心不役于形,神不逐于物?要人自重、自立。在人生领域,道家提出了一种与儒家完全不同的理想境界和人生态度,从而填补了被儒家思想所遗留下的那片“真空”地带。譬如,在义利观上,先秦儒家主张“先义后利”,“以义率利”。但是,这种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被后代的儒者推向了极端,结果走向了反面。道家则主张义利双弃,甚至义利皆忘。显然这是针对儒家的。尽管这种价值观失之偏颇和狂悖,但对于那些孳孳于名利,时时被名缰利索缠绕的人来说,不失为一付清凉剂。它可以帮助人们从欲火利海中挣脱出来,以宁静的心态和淡泊的心志去对待义利问题。又如,在群己观上,先秦儒家重群众而轻个体,虽然他们并不完全抹煞个体的地位,但对个体价值的肯定,往往是从自我道德修养的角度立论的,这就包含有化己为群甚至存群而灭己的契机。道家则不然,他们强调个体的价值,主张“贵己”和“贵独”,使其表现出本真的自性。无疑这含有使各自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之意。这种“贵己”的个体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条件下能够使人保持个体的人格独立,如傲视势位,淡泊名利,不计得失,不为世俗所左右等。

总之,儒家的处世态度是积极入世的,他高扬所谓“安身立命”,但他的“安命”却不像道家那样去因任自然,而是让人遵循伦常、矢志践履人世之“礼”。道家则不同,它的处世态度有时表现为超然物上的超世倾向。有时又表现为顺乎世俗的顺世情况。它的超世情绪,有一种把人引向未来、引向高远的力量;他的顺世精神,又有一种使人“知足常乐”、具有某种精神安慰的作用。道家的超世情绪和顺世精神从总体上体现了那种处于逆境或感受到现实的沉重压抑的人的人生态度。这方面,正是儒家所鞭长莫及的。如果说,一种文化的活力是以它定型时期的理论思想的多样性和适应性为前提的,那么先秦时期的道家思想和儒家思想所标立的相反相成的处世之道和人生哲学,便构筑了一个五光十色的、活生生的人生世界。正是早期的儒道二家,为嗣后中国文化的发展和自我调控能力的发挥,奠定了深厚的精神基础。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建构中,道家与儒家既有趋同的一面,也有离异的一面。如果没有道家对儒家的离异、相济,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色彩会更为浓厚,其守旧倾向会更为严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道家思想是救治儒家思想弊端的一剂良药。从中国传统文化的总体发展来看,道家思想所起的作用,其积极面是主导的。

(赵向东编《中国智慧透析: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意义及未来展望》,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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