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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得母”“知子”的认识系统


来源:《文史哲》1989年第4期    作者:周立升    发布时间:2014-12-16 08:04:27    阅读次数:1184


老子的认识论是和他以“道”为最高范畴的宇宙观紧密相连的。他把“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因此,也把“道”作为认识的对象。但是,老子并不排除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是以为认识了道就能更深刻地认识万物。这样,在老子的知识论中便自然地形成了两个层次,一为关于道的知识系统,一为关于物的知识系统,前者可称为“母”(道)系统,后者可称作“子(物)系统。《老子》说: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五十二章)

母,就是道,“得母”就是体道。由体道而形成的知识是最高的知识。这种知识已超出了感觉经验的范围,它是对万有的根源性的把握,而不是关于万有的具体知识;它是对宇宙的究极性的探索,而不是枝节之论。老子关于道的知识,称之为“明”。他说: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十六章)

可见,“明”是关于“常”的知识。什么是“常”呢?对“常”老子有两种解释,一为“复命曰常”,一为“知和曰常”(五十五章)。所谓复命,也就是归根,即复归道的本性。道的本性是自然无为的,因此复命就是复归道的本然状态。洞察了道的本然状态就叫知常。然而,道是按照其固有秩序永恒运动着的,因此对道及其循环运动态势的认识和了解,就叫“明”。可是,老子又说,“知和曰常”,“和”是指阴阳和合的均调状态,是矛盾的消解和统一。那么,“复命”和“知和”是什么关系呢?从老子的论述来看,似乎它们都是在表述道体统一的自然状态,不过二者的侧重点不同。“复命”似乎重在说明对立后的统一、即万物归根的统一,是从对立“复归”于统一。“知和”似乎重在说明对立前的统一,即万物产生前的均调状态,是从统一(和)产生差别与对立(万物)。可见,“和”所表示的统一,是包含着对立的;“复”所表示的统一,是对对立的消解。不过,二者的运转方向不同,一个是由本原向前发展,一个是由万物向本原复归。但二者殊途同归,即都归本于道的自然无为的“混成”状态。因此,老子关于“明”的知识也就是关于“道”的知识。《老子》又说: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五十二章)

这儿所说的“小”也就是道。他曾把道体叫做小,“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三十四章)能够洞察道的细微玄妙就叫做“明”,这是对“知常曰明”的绝好注脚。

人们多认为,老子反对认识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也反对用感官去接触外界事物,是一种否认感觉经验、轻视实践知识的唯心主义唯理论。这种看法从一定范围说,有合理的成分,但从总体说,则不够全面,甚至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老子并不反对认识客观事物,并不主张取消各种具体知识,而是要求人们“得母”“知子”,以道观物。《老子》说:

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二十一章)

这是说,认识万事万物(众甫)的终极原因及其面貌,必须依据“道”,根据其显现为道的运动变化的规律性。《老子》还说: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伟,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章)

治国、用兵、取天下,这是老子思想的政治归宿。要实现这种政治目的,就必须有一套正确的策略和方法。正确的策略和方法则来源于对社会的观察和认识,来源于对经验的体认。他说,禁忌越多,人们越贫困;利器越多,国家越昏乱;技巧越多,邪恶越发生;法令越多,盗贼越增加。对于这些社会、人事的具体知识,都是从经验出发的。否则,老子又怎么能贯彻他的学说,实现他的政治理想呢?

在老子看来,有关道的知识与具体事物的知识是有区别的,前者他称为“明”,而后者他叫做“知”。《老子》·说:

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七十一章)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八十一章)

从体道的角度说,知道自己没有知识,这是最好的,不知道自己无知,这是缺点。博也是指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

由于老子把知识分作两个层面,形成不同的系统,因此对不同知识的获得就有不同的途径和方法,这就是他所严格区别的“玄鉴”“静观”的闻道方法和“以身观身”的为学方法。

不同的认识对象决定了不同的认识途径和方法,形成为不同的知识层面,从而建构了老子的比较复杂的认识系统。《老子》说:

为学日益,闻道日损(“闻道”原作为道,今依帛书)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四十八章)

老子把对各种具体事物的认识称之为“为学”,而对道体的把握和体认称之为“闻道”。在他看来,“为学”和“闻道”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途径。一是关于形而下的具休事物的认识,这种知识通过感觉经验即可获得;一是关于形而上的道体知识,这种知识只有直觉证悟才能获得。具体知识的积累当然是越积越多的,所以说“日益”。而“道”的体认则不然,必须舍弃具体,老子称为“日损”,而且要“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达到一无所知、无所作为的程度,即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他认为具体知识越多越阻碍对道的体认和把握,只有排除感觉经验,才能达到与道体合一,进入得道的境界。《老子》说: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四十七章)

老子不重外在的经验,而重内在的直觉。因此,人们多认为老子反对感觉经验,排斥感官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从“闻道”的范围说,这是正确的。但是,超越这个范围而步入“为学”的领域,就与老子的思想不符了。《老子》说:

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

这里明显地表露了老子认识论中的直观思想。身、家、乡、邦、天下各有其自身的本性和法则,必须通过直接观察才能了解他人之身、他人之家以至整个天下的情况,而这种直接观察是需要感官和经验的。所以,在“为学”的领域,老子似乎并不排除感觉经验和理性思维。

但对“闻道”来说,就不同了。道是超感官的形而上的本体,它不是感觉经验和理性思维所能把握的。近年来,有人从古代气功与老子思想的关系的角度,探讨传统气功对老子哲学的影响,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解决了一些长期以来人们不易理解和难以解答的问题(参见张荣明《中国古代气功与先秦哲学》下编之《老子思想与古代气功》)。老子把传统的气功养生之术纳入他的思想之中,升华为哲学理论,这便产生了许多令人难以理解的问题,特别当他把气功的养生之道推广至宇宙万物,或说将宇宙万物纳入人体的养生领域,当然是不尽科学的,至少是不完全符合科学的。因为人不仅有与自然统一的一面,更有其差异的一面。人体科学不能混同更不能代替自然科学。不过,从传统气功的角度来审视和探讨老子的哲学思想,能使人拨云驱雾,洞见真谛。

老子的认识论受传统气功的影响最为明显。在他看来,“闻道”必须排斥感觉经验,原因在于道非感官所能企及,此其一;其二,对道的体认与“为学”所获得的知识是对立的。《老子》说: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四十一章)

形而上的道是隐奥难识的,它的显现,不是外炫的,而是返照的,一般人是不易觉察、难以体会的,对那些浅薄的人来说,更是“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十五章)了,因此才“大笑之”。但在老子看来,他们觉得可笑,正说明道之所以为道。

“闻道”是《老子》认识论的最高目标,也是气功养生的最高境界。但在练功养气的过程中只有排除外界的干扰,排除主体的情欲和思虑,收视返听,封闭七窍,抛弃万虑,忘掉一切,才能进入“闻道”的境界。所以《老子》说: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十二章)

五色、五音、五味、难得之货等等,是诱发人们情欲的外在之物,而情欲被看作是“闻道”的大忌,只有摈除感官对外物的迫逐,排斥感觉经验,方能收到养气之效,也才能闻道。所谓“去彼取此”的‘彼”指目,即外在的色、声、味、货等,“此”指腹,即内观返照。顾欢说:“腹,内也;目,外也。怀道抱德,充满于内,故为腹也。内视无色,返听无声,诸根空净,不染尘境,故不为目也。”(《道德真经注疏》卷二)从认识论的角度说,“彼”仍指感觉经验,而“此”则指直觉证悟,其方法乃是“玄鉴”“静观”。《老子》说: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十章)

营,即魄;一谓身。此处《老子》着重讲修身养生的功夫,要人们做到:精神与形体合一,不要分离;结聚真气周身放松,如同婴儿一般;洗清杂念深入观照,没有一点瑕疵;感官和外界接触,守静(为雌)不移;以直觉通晓一切,而不用智虑。陈鼓应说:“‘专气致柔’是集气到最柔和的境地,即所谓‘心平气和’。‘气柔’是心境极其静定的一种状态。‘涤除玄鉴’即是洗清杂念,摒除妄见,而返自观照内心的本明。老子所讲的这些修身功夫,和瑜珈术不同。瑜珈的目的在超脱自我和外在的环境。老子重在修身,修身之后乃推其余绪而爱民治国。”( 《老子注译及评介》)这是很有见地的。老子正是将他的修身养生之术扩而广之,及于政治领域形成“清静无为”的政治论;及于认识领域形成“玄鉴”“静观”的直觉主义。

何谓玄鉴?照字面说,玄谓玄妙,鉴即镜子,玄鉴即玄妙的镜子。可是老子所说的这面玄妙的镜子到底指什么呢?杜光庭说:“玄览,心照也。人之耽染为起欲心,当须洗涤除理,使心照清静,爱欲不起,……此教人修心也。”(《道德真经广圣义》)蒋锡昌说:“常人于闭目静坐后,脑中即现种种日常声色之现象。老子名此现象为‘玄览’。行导引者,应使此种现象完全驱之脑中之外,务令吾心海阔天空,不着一物,然后运气乃能一无阻碍。‘涤除玄览,能无疵乎?’谓涤除种种妄见现象,务至一尘不染,一物不留也。”(《老子校诂》)这些诠释与《老子》本义不尽符合。尽管老子对“玄鉴”没有指明为何种生理器官,但从文义来看似乎是指一种具体的东西。《庄子·天道》:“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万物之镜也。”《淮南子·修务训》则云:“清明之士,执玄鉴于心,照物明白。”既然心能执着“玄鉴”,可见它是心的一种机能。我们认为“玄鉴”即指心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人脑的思维机制或反映功能。老子所谓“涤除玄鉴”就是让人停止思维活动,使脑机能不去映照外物。这样才能心清如镜,像白纸一般,进入直觉的领域。

怎样“涤除玄鉴”呢?老子认为,一要“致虚”,二要“守静”。《老子》说: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

所谓致虚也就是消解心智的作用,停止大脑和外界的信息传递,消解大脑中所储存的各种成见。“一个人运用心机会蔽塞明澈的心灵,固执成见会妨碍明晰的认识,所以致虚是要消解心灵的蔽障和理清混乱的心智活动。”(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只有“致虚”“守静”,才能恢复“玄鉴”的清明。

那么,如何达到“致虚”“守静”呢?首先要“塞兑”“闭门”,排除外物的干扰和对情欲的迫逐。《老子》说: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五十二章)

兑为窍穴,指感官。奚侗说:“《易·说卦》:‘兑为口’。引申凡有孔窍者皆可云兑。《淮南子·道应训》:‘王者欲久持之,则塞民于兑。’高注:‘兑,耳目鼻口也。老子曰:塞其兑是也’。”所谓“塞兑”“闭门”就是堵塞感觉器官,封闭嗜欲的门径,使感官不去追逐外物,将情欲消解摒除,这样才能终身不会劳扰,达到强身的目的。否则,开放感官,满足情欲,就终身不可救药。老子将这气功养生的方法放大到认识领域则是“挫锐”“解纷”,排除感官带来的各种干扰,“和光”“同尘”,使主体如同尘埃一般无知无识,达到与道玄妙齐同的境界。《老子》说: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五十六章)

一旦进入玄同的境界,就会消解自我,除却一切障闭,使“玄鉴”与道和合,达到豁然贯通的“袭常”状态。《老子》说:

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袭常。(五十二章)

老子认为,在认识活动书要想复归“明”即获得“明”的知识,就必须除去一切欲望和成见,存想道体的自性,内视本明的智慧,而以敏捷的思路,鉴照一切,从而了解“物”、“我”合一的活动规律。

其次,要达到“致虚”“守静”,还必须以静制动,切忌躁浮。《老子》说: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轻则失根,躁则失君。(二十六章)

传统气功,要求两脚踏地,吸附于地面,犹如千斤之重,纹丝不动,然后才能入静。《老子》把这种静养型的功法移至认识论中,竭力推崇“静”的作用,形成了以静观静的主静的认识论。老子之所以强调“静”的作用,是因为:(一)道本来就是寂静无形的(“寂兮寥兮”),而认识的目的在于“明道”,因此只有以静观静,才能与道玄同。(二)守静也是一种反干扰的措施,躁动不安,心绪混乱,情欲横流,意马心猿,会给人的心智树起层层障蔽,妨碍人们对道及万物的“虚静”本性的认识。因此老子特别强调“静胜躁”、“不欲以静”的静观认识。

由于老子将知识划分为不同的层面并区分出认识的不同途径和方法,从而产生了对知识的不同评价。

从本源考察,《老子》的认识论也是在经验综合(特别对古代气功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但是当它一旦形成却表现出反经验的直觉主义特色。直觉主义作为道家的认知程式或思维定势,是大家公认的,并且深刻影响着我国古代的传统思维方式。但对直觉主义的评价在学术界却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

直觉思维的特点是直接性、自发性和非逻辑性。它泯除一切思虑和名言,取消一切概念性认识,提倡完全的自发(自然)状态。《老子》说:

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一章)

认为能够用语言称谓的就不是恒道,可以用名言表述的就不是恒名。对恒道的把握,不是靠逻辑推理,也不是靠思维空间和时间的连续,而是思维中断时的直接领悟,即直觉顿悟。《庄子·知北游》说:“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这种不可耳闻、不可目见、不可言说的性状,是对在非逻辑的精神状态下直接领悟的绝妙写照。而一旦体道,便被认为是获得最高智慧。因此,《老子》认识论的特点是:求直接而少名言,靠灵感而非逻辑,重直觉而轻论证。由此也便决定了老子关于知识价值的取向,推崇和抬高“闻道”的知识,认为只有体道才是真知,才有无尚之价值;而贬斥经验知识,否定具体知识的价位。《老子》说:

绝圣弃智,……绝学无忧。(十九章)

甚至把智慧看作是罪恶的根源,说:“智慧出,有大伪。”(十八章)当然,老子主张“弃智”“绝学”的直接目的是反对当时为政者“言伪而辩”的圣、智、仁、贤的名教观念,但其客观效果却是反对精神文明并直接导致为虚无主义和蒙昧主义,使民众“昏昏”“闷闷”、无知无识。他期望统治者导民以“愚”。《老子》说: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因之福。(六十五章)

范应元说:“‘将以愚之’使淳朴不散,智诈不生也。所谓‘愚之’者,非欺也,似因其自然不以穿凿私意导之也。”(《道德经古本集注》)范应元的解释是符合《老子》本意的,对老子提出的“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为统治者设计的“愚民政策”。老子的主观意图是要人返朴归真,恢复到赤子婴儿状态,并要求“善为导”的统治者也以立朴自砺,不以诈巧治国,但这种主张的实际社会效果,却是否定文化价值,否定文明的进步,阻滞社会的发展,极易导致愚民政策和复古主义。科学知识属于生产力范畴,它是社会发展的杠杆,文明进步的标志,老子贬斥科学知识的价值,无疑是对历史的反动。

对老子直觉主义的认识论,学术界多持否定态度。我们认为直觉思维的作用,决不可忽视,它是逻辑思维所不能代替的,文学艺术的“灵感”、自然科学的“妙悟”都是直觉思维的具体表现,它是一种创造性思维。这一点已受到现代思维科学的重视。不过,直觉思维必须同逻辑思维相结合,并以逻辑思维为前提,才能发挥直觉思维的创造性作用。由老子开端的中国传统的直觉思维,恰恰缺少以逻辑思维作为其前提条件,它对道体“大”、“全”、“一”的把握,是一种思维超越的整体性模式,这种整体性模式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和神秘色彩,这是应当加以剔除的。

老子“玄鉴”“静观”的认识论,要求人们在认识过程中“致虚”“守静”,破除一切私欲障蔽和主观成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是符合认识论中的客观性要求的。战国时期稷下黄老学派提出的“静因之道”的认识论和荀况的“虚一而静”的认识方法,都是对老子“玄鉴”“静观”思想的批判继承和发展,特别是荀况通过解诸子之蔽,取百家之长,把认识的客观性与能动性结合起来,“兼陈万物而中悬衡”,使“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荀子·解蔽》),把先秦哲学认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但是,另一方面,老子所讲的“玄鉴”“静观”的认识论神秘成分极浓,这种靠领悟而非逻辑,重直觉而轻论证的思维方式,也深深影响着秦汉以后的玄学和理学。中国传统哲学之所以没有建立起如古代西方那样的科学的逻辑学说,没有形成逻辑思维的定势以推动实证科学的发展,与老子的直觉主义的非逻辑思维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的。

(《文史哲》198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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