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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老子》的真相及其与今本《老子》的关系


来源:《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3期    作者:高晨阳    发布时间:2014-12-16 08:26:55    阅读次数:991


                               ——与郭沂先生商讨
    1993
年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战国楚简《老子》(下称简本)与今本(主要指王弼本及帛书本)有重大的差异。今本《老子》分道经和德经两篇,凡81章,五千余言。简本的内容只及于今本31章,今本66章之后的文字全无,仅二千余字,为今本的五分之二,章序与今本亦全然不同。竹简的整理者根据竹简的形制,分为甲、乙、丙三组。简本与今本具有这样大的差异,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及种种解释。竹简整理者说:“由于墓葬数次被盗,竹简有缺失,简本《老子》亦不例外。”(《郭店楚墓竹简·前言》)郭沂先生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竹简之间文字句义皆衔接无间,那些残破的竹简所缺乏的文字也可以据他本补齐,因而竹简是完整的。(《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其人其书》,《哲学研究》1998年第7期。以下所引,皆出自此文,且简称郭文)郭文的这一看法是正确的。那么,简本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它与今本何以有如此的差异?其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郭文断言,简本是一部完整的《老子》的传本;今本由简本发展而来,它是在简本的基础上经后人重新修订、编排而成;今本和简本是两部不同的书,简本属原始的传本,为春秋时其老聃所作,而今本为战国中期与秦献公同时的太史儋所作,它源于老聃所作原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看法,关涉于先秦老学乃至整个先秦学术的演变史。若能成立,确如郭文所说:“历史上的有关争论,大致可以在这一框架下获得合乎情理的解释。”但郭文所提供的证据不充分,忽略了与其证明相反的史料,因此,郭文所作出的判断并不是唯一的。如何看待简本及其与今本的关系,还可以作出另外的解释。

郭店楚墓出土的文献除却《老子》外,大部分属于儒家的文献。竹简整理者根据墓葬的形制和特征,推断该墓年代在战国中期偏晚,楚简的年代下限应略早于墓葬年代。(《郭店楚墓竹简·前言》)墓葬器中的一个漆杯底部有“东宫之币”的刻铭。李学勤先生释为“东宫之师”,认为墓主是楚国太子的师傅,这位太子便是后来的楚顷襄王,并断定随葬的文献抄本为供太子诵读的教材。(《荆门郭店楚简中的〈子思子〉》,载《文物天地》1998年第2期)陈来先生亦认为竹简文献为教授太子及国子的教本,并认为其中的儒家文献是选编而成。(《郭店楚简之〈性自命出〉篇初探》,载《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如果竹简文献确为教授太子而编抄的教本,则它们的编抄年代当在楚顷襄王作太子时,即在公元前324年至前229年之间。

《史记·老子列传》载有“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之语。郭文引用了这条史料,认为“这段文字明言太史儋,当然是关于太史儋的史料”,但在时间上有误。其据《史记·秦本纪》考证说,孔子死后百二十九年当为“百有六年”;太史儋见秦献公,事在献公十一年,即公元前374年,郭文还引用了《老子列传》下面一段话:“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郭文断定此“上下篇”就是今本《老子》,为太史儋所著,其成书的下限在太史儋见献公时,即公元前374年。又据汪中《老子考异》函谷关为秦献公之说,断定今本上限不早于秦献公元年,即公元384年。

如果确如郭文所说,简本属春秋末期老聃所作的原本,今本为太史儋所作,那么,从时间上看,简本必在今本之先,即所谓“老聃本”在“太史儋本”之先。但据现存史料可知,这似乎不太可能。

现存史籍多有引述《老子》之文者。这些古籍的年代多在太史儋见秦献公之后,所引文字既见于今本,亦见于简本。但也存在着以下情况:第一,有的古籍在太史儋见秦献公之前;第二,有的古籍虽然晚于太史儋见秦献公之年代,但所引述的文字可以确定在太史儋见秦献公以前;第三,所引文字不见于简本,只见于今本。下举几例。

1、《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或曰”显然是引述别人的话,而这话出自今本《老子》63章。孔子反对“以德报怨”,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体现了他与老子的思想分歧。

2、《说苑·敬慎篇》:“叔向曰:老聃有言曰:‘天下之至柔,驰骋乎天下之至坚。’又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这里引述的是今本《老子》43章和76章的文字。刘向是汉代人,但叔向是晋平公时代人,与孔子同时。若刘向《说苑》所据不误,则叔向所引老聃之语,显然在太史儋见秦献公之前。

3、《太平御览》卷三百二十二:“墨子曰:墨子为守,使公输般服,而不肯以兵知,善持胜者,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老子的这两句话见于今本《老子》4章。《太平御览》虽然年代较晚,但这段文字当是《墨子》佚文,很可能出自墨子之口而为其及门弟子所说。这说明墨子或其弟子当读过今本《老子》。

4、今传世《文子》,过去学者多断为伪本,系抄袭《淮南子》而成。1973年河北定县出土的汉墓竹简中有《文子》一书。据学者考证,此书是先秦古籍,不是《文子》抄袭《淮南子》而是《淮南子》抄袭《文子》,“《文子》虽经后人篡改增益,但不是伪本,可以作为研究文子思想的主要资料。”(李定生:《文子要诠》,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汉志》道家《文子》下班固自注:“老子弟子,与孔子并时。”《文子》多引老子之语,有仅见于今本《老子》而不见于简本者。这样的情况,仅首篇《道原》就有数条。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多闻数穷,不如守中。”“天下莫柔弱于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无间。”“兵强即灭,本强即折。”“柔弱者生之干也,坚强者死之徒。”“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德。”

上述《老子》引文情况说明,早在太史儋之前,就有今本《老子》或与其相近的本子在流行,从而有力地否定了太史儋为今本《老子》作者的可能性;同时亦可以说明,简本必不是老聃的原作,且当后于今本《老子》。

我有一个大胆推测:关于《老子列传》所说太史儋见秦献公之事,或许“献公”为“孝公”之误。《秦本纪》亦说太史儋所见为“献公”,显然所据史料与《老子列传》源于同处,不足为证。《老子列传》称太史儋见献公在孔子死后百二十九年,《史记集解》则引徐广语说:“实百一十九年。”此在孝公元年,而非献公之世。徐广之说不是凭空虚造,当实有所据,只是史料缺佚,今人无从得知。若徐广所说不错,那么,太史儋所见是孝公,而不是献公。孝公元年即公元前361年。是年,孝公即位后,为改变秦国落后面貌,曾发布求贤令,广招人才,商鞅就是在这年携《法经》赴秦。孝公三年,商鞅建议孝公推行法治,受到甘龙、杜挚等儒者的反对。孝公接受商鞅的意见,决定变法,奖励耕战,严明赏罚,实行积极有为的政治。(参见《商君书新注》,山东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太史儋很可能受孝公求贤令所引而赴秦。在当时秦国变法高潮的大环境下,太史儋不大可能提倡老子无为之说,于此时作成《老子》。史书太史儋著述的记载,这是他压根就没有著述之故。

在《老子列传》中,司马迁提到老聃、老莱子、太史儋三个人。今本《老子》遂与三人关系纠缠不清。据《汉志》所载,老莱子另著他书,应排除撰作《老子》的可能性。余下二人,郭文在断为今本《老子》系太史儋所作时,提出四条具体理由。其一,如前文所说,据汪中考证,函谷关之设置,“实在献公之世。”这正属于太史儋的时代,而与老聃时代相距甚远。其二,《老子列传》所说的老子离周出关与同传所说的“周太史儋见秦献公”一事相符,当同为一人。其三,今本《老子》倡君王南面之术,其贬黜儒家之论合秦国尊法非儒的传统。其四,春秋末年,周虽衰弱,但仍为天下共主,故老聃离周出关的理由不充分。而进入战国,周已不是天下共主。太史聃觉察到,周的灭亡和秦的崛起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太史儋才出周入秦并为之出谋划策。郭文的四条理据,实皆可诤。

第一,汪中虽认为函谷关设于献公之世,但又认为,“函谷之置,书无明文”,可见其说乃推测之辞。汪中又说:“当孔子之世,二崤犹为晋地;桃林之塞,詹瑕实守之。”由于函谷关地处险要,在孔子之世就被当作要塞,有人负责把守。即使当时不称“关”,司马迁也可据后世之名而书之。这在《史记》中,不乏例证。如,老子出生地原属陈,当称为陈人,但陈后为楚所灭,所以司马迁书之为楚人。第二,如果第一条可以如此解释,那么,离周出关的老子也可以理解为春秋未年的老聃。第三,在秦孝公之前,秦国并没有尊法非儒的传统。这从前面所说的商鞅与儒者的礼法之争可以得知。秦国尊法非儒的倾向明朗化,是从秦孝公开始的。第四,春秋末年,周室衰败,老聃离周出关不是没有可能。至于说太史儋觉察到周之灭亡不可避免,这有可能,但若说他觉察到秦必崛起,这是神化之。在孝公即位之前,秦在七国中属于弱国。直至孝公实行变法,秦才突起而为强国。郭文所列举的四条理由均难以成立,这就进一步否定了太史儋撰作今本《老子》的可能性。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今本《老子》非太史儋所作,春秋时期老聃作《老子》的传统之见不能轻易否定。不可否认,今天所见到的《老子》,不可能完全是老聃所作的原貌,肯定经过后人修饰和损益,但其基本内容及其思想倾向甚至基本结构都是由老聃确定的。那么,为何过去人们将老聃与太史儋混为一起,弄不清究竟谁是《老子》的作者呢?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不能排除老聃与太史儋同作过周室史官,且都有出关西游之事。这可能是一种历史的巧合。二,聃、儋二字音同,亦可通用。《说文》:“聃,耳曼也。”曼有长大之义。《庄子》书多称老子为老聃。《吕氏春秋·不二》作耽。《说文》:“耽,耳大垂也。”《淮南子·地形训》:“夸父、耽耳在其北方。”耽耳,国名,由于其民耳长大而得是名。耽耳又作儋耳。《山海经·大荒北经》有儋耳之国。注云:“儋耳,其人耳大下儋,垂于肩上。”由于这两个原因,人们便把老聃和太史儋搅缠在一块,分不清究竟谁是谁。人们分不清二人,于是《老子》的著作权是谁自然也难以分清,对此,《古史辨》时代的学者早就有人作过分析,但多把《老子》的著作年限往后推,没有注意到上面所说的古籍引述《老子》之文的情况,也未及见到出土的古本《文子》。因此,他们分析老聃与太史儋相混的原因虽然合理,但关于《老子》著作权及其年代的结论却是错误的。

需要进一步追究的问题是,简本《老子》如何形成以及是一部什么性质的著作。我们前面说,简本不是老聃所作,而且当后于今本《老子》,这就意味着,它理应源于老聃所作的今本《老子》。但照常理言之,某一著作在流行过程中,虽然难免发生变化,在文字数量上有所损益,在结构上有所调整,但不当变得面目全非,但简本与今本相较却非如此。因此,我们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简本是一个选本,它在今本《老子》的基础上,经过重新编排而成。这一推断,不是没有根据的臆测。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郭店墓葬主人的身份是太子之师。学者普遍认为,墓葬文献用以教授太子及国子,目的是培养他们的德行以及掌握治国的道理和方法。这说明,这些文献不是作纯学术研究之用,它颇类于今天大学里用于教授学生的“资料选编”或“原著选读”。如果这一推测不错,那么,作为太子之师的墓主就没有必要把原作全部照录下来。《老子》一书亦当如此。特别是书中一些深奥难识的章节、文句,就更没有教授的必要。今本《老子》的许多玄妙之言,若“道可道,非常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类的文句,所以不见于简本,其道理可能就在于此。其次,楚墓随葬的儒家文献,至少现在可以确定,有的就是经过筛选的篇目。李学勤先生认为,儒家文献中,“《缁衣》、《五行》、《鲁穆公》,都应属于《子思子》。”(《荆门郭店楚简中的〈子思子〉》)〈子思子〉为一部书,《缁衣》等篇即是选自此书。陈来先生认为,这些“教本中的儒家文献,必是从流行的诸多子书、记、说中选编而成的,或者就是当时流行的一种选编本。”(《郭店楚简之〈性自命出〉》)既然儒家文献可以是选编而成,那么,就没有理由怀疑简本《老子》也是选编而成,是一种选编本。

复次,从简本《老子》自身看,亦不难发现选编的迹象。第一,竹简的形制存在三种类型。简本《老子》的文字并不多,即两千余字。倘若它为全本,似当一气录成,而不应有这种差异。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很可能为教授的需要,分三时抄录而成,形成了我们今天见到的样子。丙组仅270字,形制和书体与《太一生水》一样。竹简整理者认为,二者可能原来合编为一本。(《郭店楚墓竹简·太一生水》)由于丙组录于最后,且文字最少,不足以独立成册,所以与《太一生水》编排在一起。第二,从简本的内容看,乙、丙两组文字对甲组起着补充的作用。郭文认为,“简本《老子》的核心思想是守道归朴。”守道归朴既关涉于治国之道,也是涉于持身之道(郭文没有强调这一点)。郭文依据这一理解,把甲组文字概括为何为守道归朴及其根据、途径、效果四层义理。由于文繁,兹不具引。我想指出,郭文的概括是正确的,但对这四层义理的层次可以调整。郭文所说的第一层义理、即何为守道归朴可以照旧。第二层义理,即守道归朴的根据与为道可析之为二:一为根据,二为为道。为道属提升精神境界的方法或途径,与守道根据在义理上有别,因此,分为二层为妥。郭文所说的第三、四两层义理,即如何使民守道归朴和守道归朴的效果,实际都是落在效果上讲,但所蕴含的义理各有侧重。前者重在论圣人抱朴守道,则有无不为之事功,属治国问题。后者重在论主体自我守道归朴,有合道之境界,则可以保持真性,获无不为的心灵,即自由的心灵,此属持身问题,依此,甲组文字的义理可以概括为何为守道、守道根据、为道之方、体道之事功及体道之心境。需要指出,甲组文字并没有严格遵循这一逻辑程序,其间的义理也有歧出间杂之处,但总体不外于此。这就是说,甲组在义理上大体是自成系统的。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何以再需要乙、丙两组的文字。显然,简本作者在编成甲组篇章之后,认为其义理尚未有尽处,需要作进一步的补充。乙组文字对应于今本的59章、48章上、20章上、13章、41章、52章中、45章、54章,其要义是论持身之道,讲“为道”之方,目标是归朴返真,达于道境,实现心灵的自由,这显然是接着甲组的最后一层义理讲。丙组对应于今本17章、18章、35章、31章中下、64章下,其要义是论治国之道,当紧握大道而不失,才能实现“成事遂功”的政治效果,这显然是接着甲组的第四层义理说。合简本的形制和内容观之,简本的作者刻意对今本《老子》进行了选择,他按照自己的思路,先从今本中筛选了部分章节,后来又逐步补充进来一些章节,形成了与今本大异的简本。

至于简本的章序与今本之所以有异,这是由于简本的作者对今本进行了重新编排之故。照郭文的解释,简本是原本,今本是后人在简本的基础上进行改造、重编、增补而成的。但这里有个问题难以解释。简本的内容大体是前后相接、系统有序,而今本在整体上虽然思想一贯,但各章之间却往往是义理不接,混杂而不连贯。观今本比简本多出的章句文字,既与简本的基本精神相合,而且其中有的章句义理玄妙精深,必出自大手笔,决不可能对简本的义理混然不解。照此推想,今本作者当遵循简本的义理层次而予以推衍、发挥,不当出现今本的无序状况。这说明,郭文所作的推断难以成立。因此,最大的可能是简本源于今本,当然,老聃所作的《老子》,有可能流传着两个章序不同的本子。一种本子与简本章序相同,简本即据此本而成。但现在尚缺乏这方面的史料作依据,而相反的情况却存在着,如帛书《老子》的章序同于今本而异于简本。因此,较为合理的解释是,简本的作者根据自己对《老子》的理解和现实需要,对今本进行了有目的剪裁并予以重新编排。可是在重新编排时却出现了问题。例如,甲组中“为之者败之”到“而弗能为”一段和“其安也”到“(始于)足下”一段,中间相隔而不相接。这两段在今本中原都属于64章的文字,并且前一段在后,后一段在前,二者前后衔接。今本64章,先讲在事物处于安静、未兆、质朴、初变的始源状态,易于处理,接着强调“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然后又以“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等语为喻,再次凸显把握事物始源状态的重要性,尔后引出“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之论。其义理条贯,天衣无缝。可是,在简文中,今本原文变成了两段,遂使“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简本甲组后句作“此亡败事矣”)一语无从着落,变得使人难以理解。这可能是由于简本作者对原文的义理不尽理解,所以在重新编排时,出现了这一失误。简本与今本的章序不同,可以进一步说明简本确是今本的选编本。

至此,可以清理一下我们的看法:第一,今本《老子》属春秋末期的作品,为老聃所著;第二,简本源于今本《老子》,是一个选编本。

老聃作《老子》,这不是我的发现,学术界早有人这样看。但这一点很重要,这是第二个结论能否成立的前提。第二个结论是我的推测,说明了在简本《老子》与今本《老子》关系上,存在着与郭文所说的全然不同的另一种可能性。在老学研究问题上,这种可能性排除了郭文所说的简本的出现,能够在他理解的“框架下”解释“历史上有关争议”的评判。但简本确实是至今所见到的有关《老子》的最古老的资料,文字也有优于今本之处,它可以弥补今本的某些不足。仅此而已。至于这两种可能性,究竟何者为真,需要依靠新资料的发现而加以证明了。

(《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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